关于围绕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学科建设的意见 华师学科〔2007〕7号

索取号:0000000-2007-0010发布时间:2007-12-31浏览次数:153

关于围绕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学科建设的意见

华师学科〔20077

各院系:

根据学校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形成拥有若干一流学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结构,学校决定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围绕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学科发展。

一、建设思路

结合“985工程”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项目,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统筹考虑,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实行队伍建设与学科建设的捆绑式投入,以队伍带学科,围绕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学科发展。凡是未进入学校“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科和“985工程”平台/基地建设的主干学科,以及没有获得队伍建设重点支持的学科均可以提出队伍与学科建设申请(以二级学科为单位)。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清晰的学科发展思路和学科建设规划,近期建设目标明确,并有可能冲击下一轮的国家和上海市重点学科。

2、在20061月到20087月间引进在国内外具有相当知名度和重要影响的高层次人才,或者获得“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人才计划支持的学科。

3、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有一届以上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学科。

4、经费使用安排合理,预期建设成效明显。

三、支持办法

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经费配套办法,在“985工程”二期建设期内,凡是同时符合上述4个基本条件的学科,学校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高层次人才计划配套经费的同等数量给予所在学科建设配套经费。学科建设配套经费主要用于改善本学科的科研条件,经费管理办法具体参照“985工程”有关规定。

四、审批程序

1、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申报。

2、由学科办和人事处组织审核。

3、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审议。

4、“985工程”领导小组审定。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