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教〔2012〕20号 关于印发《2012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意见》的通知

索取号:0000000-2014-0017发布时间:2014-09-26浏览次数:95

 

各院系: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思路的具体体现,也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的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学校中长期规划纲要提出的人才培养目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争创一流本科教育,学校制定了《201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12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意见》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2012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意见

 

各院/系:

现启动2012级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方案,体现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理念,直接关系到专业特色及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本次修订工作总体以2011年培养方案为基础,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等相关课程模块原则上不做调整,主要针对2011年培养方案做必要的微调和进一步优化。

培养方案修订的重点:

12011级本科培养方案始,课程结构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等四大部分组成。请各院系按照此框架修订2012级培养方案。

2、院系应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规格,完善课程体系。专业培养方案应该与专业培养目标高度契合,体现专业优势与特色,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教育课程力争逐步与国际接轨。

3、学校鼓励院系开展大类培养及“一个专业多个培养方向”的改革试点,院系在充分讨论和论证的基础上设计好平台课程,提出修订意见供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

4、针对师范生本硕一体化培养模式,各师范专业在制定本科培养方案时须一并考虑师范生后续培养问题,明确本硕不同学段的培养任务和重点,进行总体设计。

5、教务处对2008级以来的各专业教学培养方案实际执行情况的调研显示,部分院系的专业必修课程设置不合理,表现为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不明,先修及后修课程顺序欠考虑、学时学分设置欠周密,整体课程的学期分布不科学;专业选修课存在形同虚设、开设不足等问题。此次修订请各院系认真梳理培养方案所列课程,应避免上述问题,确保专业必修课程更加科学合理,专业选修课程在一个培养周期(即一届学生)内至少开设一次。并保证开出应修学分数1.5倍以上专业选修课程。

6、学校已开放所有院系的专业课程,鼓励院系根据专业特点,引导学生修读“跨专业课程”,并将其学分纳入培养方案中。

7、凡新增课程须经院系本科教学委员会审批,由院系作出开课承诺后提交新增课程申报表,新增课程须具备课程教学大纲和中英文课程简介(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新增课程将由教务处统一编号。

82012级招收留学生的相关专业,请提交留学生的培养方案,相关指导意见请参看附件(附件1)。

培养方案是校方与学生签订的契约,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培养方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凡列入培养方案的课程必须正常开出。

    请各院系参看印刷版《华东师范大学本科培养方案2011》,组织院系教学委员会审议修改,并向教务处提交《本科培养方案修订报告》(附件2),提交截止日期49日,闵行行政楼211办公室。

 

各专业培养方案电子版在附件中统一传发,请参看。若有需要,各院系可到行政楼211房间领取2011级培养方案印刷版。

联系人:代伟   wdai@admin.ecnu.edu.cn

电话:54344642


关于制定并提交留学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

    随着我校国际化步伐的日益加速,学校接纳世界各国留学生的数量日渐增多,为了规范本科教学管理,请各院系在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留学生培养要求及学校《本科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制订并提交2008-2011级留学生培养方案。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订总则:

1、留学生的培养方案须集中体现本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和特色。

2、根据留学生培养方案与国内本科生的培养方案坚持趋同的原则,从培养目标,规格,到课程体系应尽量保持一致。

二、具体细则:

1080910级留学生的培养方案,应根据学校《本科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华师教【200624号)的要求制订,总学分要求最高不超过125,最低不低于115。院系须确定一个最低毕业学分,作为毕业审核的依据。2011级及以后的培养方案总学分应为120-140学分。

2、根据规定,“政治理论”课程留学生可免修。公共计算机,公共外语,军事理论,体育不做必修要求,供学生选修。

3、院系应根据上述要求,制订留学生培养方案。专业必修课程原则上应与国内本科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相同。

4、大学英语类课程的要求,由院系根据专业及留学生的特点制订,不同专业可以有不同的要求。

5、留学生在国际教育中心基础部所修课程的学分,由学校按照以下规则统一予以转换。汉语类课程可认定为大学英语的学分,最多不能超过16学分;高等数学和计算机课程可作为相关专业的同类公共必修学分;基础部的其他课程学分可认作公共选修学分。

请各院系尽快将08级培养方案修订完毕,于41日之前将方案提交教务处,091011级培养方案请于415日前提交教务处。具体联系人代伟。wdai@admin.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