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主副食品供应

索取号:1212000-2013-0004发布时间:2013-05-07浏览次数:148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后〔201125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高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后〔20132号)文件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维护饭菜价格稳定,不断提高学生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学生提供主副食品餐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