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工作报告

索取号:0101002-2022-0030发布时间:2022-08-31浏览次数:220


华东师范大学第八届学术委员会成立于20187月。过去的四年,极不平凡。在国家层面,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和挑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在学校层面,我们不仅与全国人民一起,隆重庆祝建党百年、建国70周年,见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投身抗击新冠疫情,还在首轮“双一流”建设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热烈庆祝学校七秩华诞,并规划和开启了“十四五”发展蓝图。

正是在这样充满大变局大挑战的四年中,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校学术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中国高等教育提出的使命和任务,立足“两个大局”,坚持“四个面向”,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践行“育人、文明、发展”的责任使命,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深化综合改革、提升办学质量、鼓励学术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学校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更好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做出了独特贡献。

一、聚焦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学术审议职能

校学术委员会紧紧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结合学校学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重点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重大学术事务的审议工作。

围绕学校发展的重大举措,校学术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关于提高学校学术竞争力和经济运行水平的指导性原则(草案)》《华东师范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华东师范大学卓越育人纲要(征求意见稿)》《华东师范大学卓越学术纲要(征求意见稿)》《华东师范大学通识课程纲要(征求意见稿)》等重大改革发展方案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围绕学校学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审议了《华东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报告》《华东师范大学2016-2020年“双一流”建设自评总结报告》《华东师范大学分类制定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标准的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教师荣誉体系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通用版高考选考科目设置方案》《华东师范大学非实体研究机构管理办法》《华东师范大学卓越指标激励方案(征求意见稿)》和《绩效奖励2.0版方案》等。

围绕大学制度和学术组织建设,审议了《华东师范大学章程》,审议并通过了《华东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以及《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华东师范大学教学委员会章程》《华东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委员会章程》《华东师范大学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章程》《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法律委员会章程》《华东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章程》等7个章程。

校学术委员会受学校委托,对学校10个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效开展了评议工作,对学科建设成效、标志性成果、国际化水平等方面进行了评议。

二、对接学校发展需求,主动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校学术委员会秉持“追求卓越”的理念,紧密对接学校发展和学术治理的重大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咨询活动,为学校重要学术事务的决策提供参谋咨询。

围绕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和治理结构的改革和调整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先后向学校提交了《地学部优化改革框架方案》《信息学部建设方案》《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书院调整实施方案》《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设置方案》等多个机构调整改革方案,并由学校党政会议议决实施。

围绕学校学科布局结构的重大调整,委员们积极为智能教育、集成电路、国别区域以及医学与健康等学科专业的设立,为人工智能、大数据、脑科学与类脑科学、绿色碳科学、生物医药、微纳光子学等新兴学科领域的创新发展,为社会主义历史与文献研究院、长三角一体化法治研究院、人才发展战略研究院、统计交叉科学研究院、产业技术研究院、上海国际首席技术官学院等创新平台和基地的建设出谋划策、建言献力。

通过主任会议的形式,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幸福之花”先导基金工作提供学术咨询和建议。为完善学校学术伦理审查工作机制,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学校提交了《关于我校学术伦理审查工作开展的情况与建议》的报告。

通过委员座谈会的形式,从“加强学术风气治理,完善学术管理体系建设”“引进第三方评审机制,健全人才引进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重视学术成果质量,强化学术研究的问题导向”“重视提高教学质量,加大对教师教学能力的考核”“完善学术评价内容,建立符合校情的学术评价体系”等五个方面为学校学术发展提出建议。

三、联动学校职能部门,协同推进重大计划实施

为落实《华东师范大学“迎双庆 促发展 惠民生”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校学术委员会联合科技处、文科院,紧密围绕“幸福之花”行动计划确定的“教育+”“生态+”“健康+”“智能+”“国际+”五大领域,组织实施了“幸福之花”先导基金项目,并以此为基础举办了校庆七十周年“幸福之花”学科交叉论坛,产生了广泛影响。

为推进学校卓越育人工作的开展,校学术委员会联合教务处组织院系开展“人类思维与学科史论”通识课程的开发建设工作,已开设了文史哲、数理化等学科的21门“人类思维与学科史论”课程。目前,校学术委员会还在联合教务处推进“华东师范大学通识教育研读文库”的开发建设工作。

在学校筹建和正式成立运行卓越学院的过程中,校学术委员会的委员专家不仅献智献策,而且深度参与这一改革试验特区的人才培养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卓越育人”理念,推动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变革。

为推进学校学科交叉战略的实施,校学术委员会联合河口海岸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形成并支持了一批跨学科的合作研究项目。

四、依托各级学术组织,全面发挥学术治理功能

校学术委员会充分依托各专门委员会发挥学术治理功能,推动专门委员会全方位参与学校学术治理工作。

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学位管理、学位授权、学位点建设工作方面充分发挥决策、咨询与审议作用,共评定授予52074名学生学位。

教学委员会在人才培养方案顶层设计、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发挥了引领、评议、咨询和监督作用。

科学研究委员会围绕科研基地建设、科研机构管理、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开展学术审议与咨询工作。

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为学校规范和完善人事人才规章制度建言献策,协助学校严把引进人才质量关,完善引才育才用才机制。

学术伦理与法律委员会认真审议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和申诉,共受理18起涉嫌学术不端事件,认定其中12起为学术不端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在指导全校实验室建设的方向、布局和规划,审议和完善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制度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此外,在今年上半年全校抗疫的紧要关头,及时筹备成立华东师范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和华东师范大学临床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为学校承担高通量的核酸检测任务以及疫情后的相关学科专业布局发展创造条件。

五、夯实责任教授岗位,落实学术责任到人理念

全面落实学校责任教授岗位制度,推动和保障责任教授行使学科点、学位点和专业点相关学术事务的事前谋划、事中跟踪、事后评估的职能。

学科责任教授全面参与了学校首轮“双一流”建设周期总结、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编制、第五轮学科评估、“十四五”规划编制、学校“评规建”等专项工作。为所在学科的内涵建设与长远发展积极思考谋划,共提交意见建议361条,涉及学科建设规划、学科方向凝练、学科建设举措、学科评估以及学科建设经费分配等诸多方面。

学位点责任教授全面参与了学校研究生教育各个环节的工作,围绕着学位点建设的规划、生源质量的提升、培养方案的修订、学位论文质量的监控等方面开展工作,特别是在研究生学术规范的提高、学术竞争力和培养质量的提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专业点责任教授在专业点发展规划制定、培养方案修订、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保障体系建设、师范类专业认证、一流专业申报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本专业点调研和讨论,形成了73份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调研报告。制定本专业点发展规划,提交学部院系学术委员会审议。协助开展全育人理念下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形成70份培养方案修订报告等。

六、围绕治理能力提升,完善学术组织运行机制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的顶层设计和各级学术委员会的统筹协调,规范学术委员会的运行,推动学术委员会发挥更大作用。

建立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制度,制定《华东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工作细则》,进一步推进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建设。

落实执行校长与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例会制度,校长、分管副校长与校学术委员会主任通过例会交流、通报、协商学校重要学术事务,为校学术委员会更有效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

在梳理、汇编学部院系学术委员会章程并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学术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各级学术委员会建设,有效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