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就业引导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索取号:0707000-2021-0010发布时间:2021-01-18浏览次数:319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2021届全国高校毕业生总规模预计再创新高,面临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按照教育部、上海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明确目标,在充分就业基础上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2021年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贯穿融入毕业生就业工作全过程,查找工作短板,补齐工作不足,在确保2021届毕业生充分就业基础上实现更高质量就业。2021年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就业率高于90%(截至831日);赴国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就业人数不断提升,赴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就业人数同比增长,赴国际组织任职就业有突破,大学生征兵入伍任务达标完成;选调生就业引导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2021届选调生人数与选调层次继续得到提升。

2.加大力度,不断提升选调生就业引导工作成效

2021年要把推进选调生就业引导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工作成效。要加强选调生工作统筹协调,主要领导亲自谋划,分管领导积极推进,职能部门与院系(学部、书院)重点落实,形成全校上下重视选调生工作氛围。要分工协作推进选调生工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主动作为,构建基础扎实、成效显著的选调生工作体系。各院系(学部、书院)要将选调生就业引导工作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生涯发展辅导与就业指导体系,确保毕业年级学生对选调生政策知晓率全覆盖,鼓励应届毕业生积极参与各省市选调生招录;要将选调生培养工作从低年级抓起,善于发现具有培养潜力的苗子,积极为具有选调生就业志向的学生创设条件、提升能力,增强我校选调生招录竞争力。

成立专门机构加强选调生工作力量,提升资源统筹能力,拓展校内外资源,积极推动全校选调生就业引导工作;本科生书院与选调生招录专业吻合度较高的专业院系要积极组织选调生政策宣讲会、选调生校友返校交流会等活动,加强有关信息传递与教育引导工作;学工部要将本科生书院与院系(学部、书院)开展选调生就业引导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切实发挥绩效奖励的导向功能。

3.强化担当,坚决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全员责任

学校把实现毕业生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作为检验院系(学部、书院)办学成效的首要指标,各级领导班子要将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书记、校长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校领导要靠前指挥,院系(学部、书院)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要落实责任,职能部门要协同推进,教职员工要全员参与,形成全员抓就业、促就业的工作格局。

院系(学部、书院)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年终述职时本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情况与工作成效列入必述工作内容。学生规模数较大的院系(学部、书院)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学生就业工作,为毕业班辅导员做好就业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专业院系应加强与本科生书院的工作联动,双方共同负责、共同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

4.精准推进,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质量

学生工作部门与各院系(学部、书院)要不断健全“就业思政”工作体系,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主动投身国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引导学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学生职业发展中心要持续提高生涯发展教育质量,积极拓展毕业生就业市场,不断引进优质用人单位,提升就业信息精准推送度;按照应届毕业生人数,下拨院系(学部、书院)就业工作专项经费,并支持各单位开展有特色出成效的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活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就业服务工作以及与湖北文理学院就业创业“一帮一”行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要有针对性开展就业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理性的就业心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积极协同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助,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生尽快就业。

各院系(学部、书院)要加大本单位毕业生推介力度,积极寻求社会资源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要精准发掘与毕业生能力匹配、专业契合度高的优质用人单位与招聘岗位,及早谋划、及早联系、主动登门,积极推荐毕业生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求职就业。

5.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就业统计评价相关工作

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数据采集、核查、统计、分析方法,改革就业评价机制,突出高质量就业的评价导向,将本科生深造率、选调生就业、毕业生应征入伍、到西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就业情况作为就业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深入推进招生-培养-就业联动,通过揭示毕业生出口环节呈现的问题,推动人才培养过程环节的反思改进,发挥对招生、学科专业设置等前端入口环节的反馈作用。

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探索就业特色工作法,发掘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就业工作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总结,产出优秀就业案例和优秀成果。

 

 

 

华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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