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31
A: 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由个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导师签署意见,经所在院系所主管领导同意后正式签报研究生院。延期以学期为时间单位,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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