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教职工从“公共数据库”登陆,进入“办公自动化系统”,进入“公文管理”->“签报”->“主办”->“拟稿”,进行出国任务签报草拟。其中“主送单位”为国际交流处,“其他签报单位”为该次出国任务需请示的其他职能部门,签报正文的落款为院系或部门而非个人,签报草拟完成后请点“指定核稿人”,发送给本院系或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审批。 注:1、签报正文内容应包括:出国任务的人员(职务职级)、出访时间段、所赴国家或地区、邀请方信息、出访事由、出访目的、经费预算及经费来源(经费项目号码)和其他需陈述的内容。 2、签报附件需包括:出国预审表扫描件、因公出国境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外文邀请信扫描件、邀请信中文翻译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