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学校后勤保障部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1、新生入校前,后勤保障部按各院系(所)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院系(所),由各院系(所)安排到人。 2、学生注册报到后,学期中间未在校住宿或者已退宿学生住宿申请的办理流程: (1)有学籍的现在读学生个人申请院系所在校区住宿→填写住宿申请表→所在院系预安排同年级空床位、签章→学工部/研工部签章→后勤保障部审批、计算住宿费用,填写收费通知单→学生凭收费通知单到校财务处交费并领取收据→学生凭审批后的住宿申请表与住宿费收据到宿舍楼物业处领取钥匙入住。 (2)外出交流返校学生申请住宿→填写交流生返校住宿申请表,交押金住回原宿舍→各物业将申请表汇总后勤保障部→后勤保障部更新数据库信息并按各宿舍收费标准统一报校财务处→校财务处统一从学生账号扣除住宿费→学生凭住宿费收据退还押金。 (3)原走读、休学、重修等学生申请住宿→填写住宿申请表→所在院系安排同年级空床位、签章→学工部/研工部签章→后勤保障部审批、计算住宿费用,填写收费通知单→学生凭收费通知单到校财务处交费并领取收据→学生凭审批后的住宿申请表与住宿费收据到宿舍楼物业处领取钥匙入住。 (4)有学籍的现在读学生个人申请非院系所在校区住宿A类(学校约定的免费情况与时段:师范专业教育实习,每年2月或9月起共6周;理工科毕业课题每年2至5月)→院系统一向教务处申请→教务处审批通过后转后勤保障部统一安排→学生入住临时宿舍。 (5)有学籍的现在读学生个人申请非院系所在校区住宿B类(其他个人实习、选课等原因或超过学校约定的免费时段)→申请个人付费的临时住宿(联系电话:中北校区62232328;闵行校区54342760) (6)非学籍学生申请住宿(考研、面试、已录取未报到注册等)→申请个人付费的临时住宿(联系电话:中北校区62232328;闵行校区54342760) 注: 1、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认可并签章)。 2、上海生源在职攻读研究生和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空出情况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 3、原走读、休学、重修等需要重新申请学校住宿的同学,请联系学生宿舍与教学楼服务中心(中北校区62233389,闵行校区54342732),领取纸质版住宿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