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校研究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应申请退学。申请自费出国研究生经学校批准退学后,应办理各项离校手续,本人因故不能办理者,可委托一名本校教师担保为其办理离校手续,担保人应对此作出书面承诺。经批准自费出国留学的研究生,学生就业咨询服务中心不纳入国内就业方案。获准出(国)境留学的研究生,其档案、户籍关系转回家庭户籍所在地,由生源省份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毕业阶段研究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须征得校学生就业咨询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未在规定时间(春季毕业1月20日,秋季毕业4月30日)内提出出国申请的毕业研究生,均纳入就业方案处理。已签定就业协议或已纳入就业方案又要求自费出国留学者,按违约处理,并须事先征得原录用单位或生源省区调配部门同意(书面函件),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研究生若在毕业离校时未获准出境,按自主择业处理,该生人事档案和户籍等关系在其毕业当年7月1日后转回家庭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