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2-14
A: 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一般为2月中下旬)提交初选材料至研究生院。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评选。人选确定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对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一般于4月底前公布录取人员名单,并将录取结果通知学校,派出时间为申请当年。研究生院组织录取学生领取录取材料、办理同意派出函和开展行前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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