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总支): 为发现和培养我校青年典型,传承师大精神,构建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师大积极向上、大气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团委决定于2013年3月-5月举办2012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评选活动。本届“感动师大”延续积极向上的主题,在全校范围内发动广大师生发掘身边的感人事迹。望各单位积极参与,认真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宗旨 主题:感动师大 宗旨:本活动旨在积极选树我校青年典型、宣传青年典型、培养青年典型,用他们的感人事迹激励和影响在校大学生,引导广大学生爱校荣校,努力建设健康、高雅、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服务构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13年3月——5月 三、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团委 承办单位:校社团联合会 四、评选范围 1、评选对象 (1)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体 (2)35岁以下青年教职员工个人或团体 2、评选条件 人物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只要评选对象有着震撼人心的人格力量,他(她)的所作所为能够感动师大,就可以作为候选人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具体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在某一方面(如思想政治、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引起社会和学校关注; (2)以个人或团体的力量,为社会、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 (3)个人或团体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4)个人或团体在学业、生活、家庭的表现特别感人; (5)推荐对象为青年教职员工个人或团体的,获得在校学生推荐者将优先考虑。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推荐自荐阶段(2013年3月26日-4月3日) (1)院(系)团委(总支)推荐: 院(系)团委(总支)通过情况排摸,经过评议和推选,向活动组委会推荐本单位合适人选,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个。各单位可将推荐人信息及事迹介绍发送到电子邮箱:gdsd2012@163.com。 (2)自荐推荐 认为自身或身边有具备以上一种或几种特点的学生、教职员工或团体,可以向活动组委会规定邮箱gdsd2012@163.com 自荐或推荐,自荐或推荐需附被推荐人相关事迹简介。 推荐截止日期为:2013年4月3日。 2、第二阶段:人物宣传阶段(2013年3月-4月) 组委会将利用网络平台(“ECNU感动师大·青年学子”微博、青年网等)对推荐人物进行事迹宣传。 3、第三阶段:人物评选(2013年4月) 组委会将结合广大师生在网络平台对候选人的评价,在广泛征集意见基础上,确定2012“感动师大·青年学子”人物。 4、第四阶段:表彰(2013年5月) 对2012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进行表彰,举行2012年度“感动师大·青年学子”颁奖典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雨杉 王婧娅 联系电话:54342301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