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教师教育课程及相关活动管理与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取号:0000000-2017-0017发布时间:2017-03-31浏览次数:224

 华师教〔201748

 

各单位:

    为保障学校在师范生招生、培养以及学科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改革顺利进行,经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和各师范专业所在院系研究,制定《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教师教育课程及相关活动管理与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2017327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教师教育课程

及相关活动管理与实施方案

 

    为提高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层次,实施《德业双修的卓越中学教师开放式养成计划》,学校成立教师教育学院。同时,在师范生招生、培养以及学科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本科教师教育进入转型时期。为保障改革顺利进行,教务处、教师教育学院和各师范专业所在院系就本科生教师教育课程及相关活动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达成以下共识。

    1.本科教师教育课程的建设和管理 

    本科阶段教师教育课程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教学技能训练、教育实习等必修课和教育类通识选修课。其中,教育学、心理学等公共课程由教育学部、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负责建设和实施;学科教学相关课程,原则上由教师教育学院按本-硕一体化设计(学科教学论师资队伍未迁入或部分迁入教师教育学院的院系,也可由所在院系负责做好本科教师教育课程设计);师范类专业本科整体培养方案,由专业所在院系负责制定和实施,方案中的教师教育课程师资可由专业所在院系与教师教育学院协商落实。

各单位有责任做好师范生培养工作。教师教育学院实体化后,本科生的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和落实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教务处负责培养方案执行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免费师范生培养方案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要求部属师范大学精心制订师范生培养方案。2017级师范专业教师教育课程方案原则上延续2016级培养方案,教师教育必修课程及教育实习的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0个学分。

    3.非师范本科生修读教师教育课程的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要求,教师教育课程向全体本科生开放。师范专业所在院系应合理安排教师教育课程开设时间,方便有意愿的非师范生修读;教育学部、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应充分利用暑期短学期,根据需要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增设教师教育课程。非师范专业学生修读此类课程可以认定为通识选修课学分,是否可替代专业课学分由各专业所在院系决定,报教务处备案。

    4.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走上讲台前的重要实践课程,学校应创造条件为已修读教师教育相关课程(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类和教学技能类等系列课程,共8学分)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为协调实习资源,合理安排本-硕一体实习实践,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组织落实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师范专业所在院系应积极配合,做好派遣指导教师、管理学生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实习监管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建设。

    5.教师教育经费 

    2017年经费已按2016年度预算额度下拨,2018年起教师教育经费由教务处统一制定预算,并以直接经费形式下拨到各师范专业所在院系和教师教育学院。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2016年教育部发文,在华东师范大学设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同意我校在校本科师范生在本考点报名。鉴于我校教师教育的改革,将修读教师教育公共必修课、2学分学科教育课程作为认定本科生(免费师范生除外)师范生身份的必要条件。

    7.各级各类教学比赛

    “校级大学生教学技能比赛”、“全国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和“东芝杯中国师范大学理科师范生教学技能创新大赛”等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向全体修读教师教育课程的本科生开放,由教师教育学院组织选拔和指导。学科教学论团队未进入或部分进入教师教育学院的专业,选拔指导工作由专业所在院系与教师教育学院协商落实。

    8.其他

    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由教务处与相关院系本着有利于学生发展、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原则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