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办公室)

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工作要点

索取号:010101-2015-0006发布时间:2015-03-16浏览次数:194


2015年是学校“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编制之年,也是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方案落地实施的起步之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推动内涵发展,加快推进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的进程。

一、坚持立德树人思想引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1、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加强上会之前的议题审核,加强对学校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配合教育部在2015年完成学校领导班子的充实工作。组织领导班子围绕“如何更好发挥党委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方面的政治优势”开展专题研究。开好民主生活会。(责任部门:学校办、组织部、宣传部、规划办)

2、加强宣传思想工作。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召开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组织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思想。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建设力度,培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骨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骨干。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哲学社会科学有机衔接的长效机制。打造“‘与书记面对面’思政论坛”平台,针对师生在思想、理论、时政中的关切和困惑,面对面沟通交流和主题讨论,并依托校园新媒体,实现线下讨论和线上交流相结合,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教育。抓住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遵义会议80周年以及光华大学建校90周年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组织师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传承师大精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持续推进“中国梦”系列宣传教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依托“形势政策课”网络平台,建立备课组与教研组、讲师团与专家团相结合的形势政策教学团队,打造一批精品课程。建立师大青年党员优才库,深入实施“思齐计划”。建好易班,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内容和队伍建设。(责任部门:宣传部、学工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社科处、学校办)

3、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委“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决惩治腐败。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成果发表有规范、教师道德有要求、干部言行有规矩,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氛围。加强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过程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出台“华东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实施办法”,加强招生录取、科研经费、基建修缮、后勤服务等的监督管理,堵塞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的深度融合。加强学校资产和校办企业监管,杜绝“一手办学、一手经商”现象。加强对纪工委书记、纪检员和纪检干部的培训和指导,落实纪委委员联系院系制度,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责任部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信访办、学校办、组织部)

4、创新学生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在总结孟宪承书院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新增书院的建设方案,探索多种模式的书院制改革。探索与书院制相适应的导师制、社区空间建设、院本课程、学生自主管理机制,强化书院的育人功能。探索建立书院“驻院学者”制度,建设以优秀教授学者为引领的书院导师队伍,鼓励教师在书院中开展特色活动。打造适应师生需求的社区空间布局,培育书院文化。整合现有的本科生数据平台、研究生数据平台、就业系统和勤助系统,探索建立统一的学生公共信息平台。修订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和本专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完善以获奖获助学生为主要参加者的社团组织建设,建立感恩教育基地。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完善专兼职辅导员招聘、培养、考核、退出机制,建立辅导员信息库,举办辅导员文化节,建立辅导员工作坊,加大辅导员培训力度,打造有活力、有水平、有深度的辅导员梯队。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本科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导师的育人作用,着力构建全员育人体系。(责任部门:学工党委、教务处、研究生院、信息办、学校办)

5、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在校党委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探索书院、学部、大学工等新体制下的党建工作新模式,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探索机关党支部与院系师生党支部结对活动,建立机关和院系党员联系制度。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学校党委述职评议工作。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和离退休老干部的作用,形成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合力。(责任部门:组织部、机关党工委、党校、高级研修院、学工党委、统战部、老干办、工会、妇委会、团委)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综合研判,做好干部的调整、充实工作。继续推进干部的交流轮岗,加强对后备干部的跟踪培养,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梳理干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开展干部档案排查清理工作和干部个人材料审核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能力建设与提升为中心,积极开展党员干部、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相关培训,完善课程安排,创新研修模式,加大案例教学和现场实训的力度。完善干部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干部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与单位绩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责任部门:组织部、党校、高级研修院)

二、深化综合改革,完善治理结构

7、推进深化综合改革方案落实。进一步细化深化综合改革总体方案,合理设定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责任主体和参与单位,加强各部门政策配套和职能整合协同。建立问责机制和督促检查制度,确保教育综合改革任务落实。及时总结和宣传学校深化综合改革的成效和经验,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学校改革事业。(责任部门:学校办、规划办、宣传部)

8、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完成学校“十二五”规划总结评估工作,编制学校“十三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系统性和操作性。组织开展中长期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期总结评估。(责任部门:规划办、学校办)

9、切实发挥学术组织作用。审议学校争创世界一流行动规划方案、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建设方案及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审议学校一级学科规划申报书及上海市高峰学科规划申报书,审议第四轮学科评估各学科相关评估材料,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学科规划、资源配置和绩效评估中的作用。审议教育学部、地球科学学部学术组织架构及章程,指导院(系、所)等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工作,自上而下推动落实二级单位学术组织建设,保障各级学术组织统筹行使学术事务审议、评定、咨询和决策等职权。(责任部门:学科办、学校办)

10、完善院校两级管理体制。在地球科学学部、教育学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学部制改革,深化学部制内涵建设。规范教学科研二级单位设置与管理,组织开展教学科研实体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发挥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动态调整资源投入和政策支持,逐步实现管理重心下移,推动各教学科研二级单位与学校共发展、员工与学科共成长。(责任部门:学科办、规划办、组织部)

11、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校法律事务机构建设,健全学校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加强学校各项措施出台前的专业把关和各类文本签发前的依法审读。以服务教学科研、服务师生需求为导向,探索完善行政机构设置,逐步梳理党政机关和各专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厘定不同管理层级的权限和责任。对机关的办事、审批手续和流程进行进一步简化、优化和透明化,建立健全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制度,为广大师生提供主动、高效的服务。规范学校各类事务动议、论证、审查、决策和执行机制,完善综合事务的跨部门、跨系统协调议事机制,促进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加强院系和学部层面的管理队伍建设,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对学校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考核评价体系,有效发挥绩效考核和工作评价的激励作用。(责任部门:机关党工委、学校办、人事处、组织部、规划办)

12、促进与社会的联动发展。成立学校理事会,制定理事会章程。进一步发挥学校发展咨询委员会、校友会、基金会的作用,扩大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深化学校与闵行区、普陀区、紫竹高新园区、大学科技园区的联动合作,争取更多社会力量的支持。充分发挥学校教师教育整体优势和华东师大二附中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推进紫竹基础教育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探索多学段联动、多类型互补、多体制融合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引领上海基础教育发展。完善继续教育学分互认制度,培育教、研、训一体化高端项目,加强终身教育品牌研发,不断提高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服务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良性互动。(责任部门:规划办、外联处、合作交流办、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处)

三、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3、改革本科生招生选拔机制。进一步扩大大类招生,扩大文理基础学科的招生规模,优化本科生生源结构。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实行院系分省招生咨询责任制度。改进自主招生办法,更多发挥院系和学科专家的作用,探索科学有效的招生考试办法,提高生源质量。完善招生工作管理监督体系,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维护学校的荣誉。(责任部门:招办、教务处)

14、优化本科生培养方案。以提升质量为目标,完善本科生培养方案定期调整机制。建立弹性学制制度,鼓励学生创新创业。深化通识核心课程建设,改革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探索与中科院等高水平科研机构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理科精英人才培养计划”。拓宽从基础文理专业选拔优秀毕业生攻读应用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途径。(责任部门:教务处、学工党委、研究生院)

15、完善教学评价制度。根据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定办法,建立健全教师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教相结合的教学教育评价体系。加强基本教学规范建设,强化教学督导工作,完善助教制度,推进教研文化建设。完善教学激励机制,鼓励探索小班化、互动式的教学模式。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加大教学成果培育力度。建立荣誉课程制度。推进考试制度改革,探索多元综合评价办法,强化学习过程评价,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热情。(责任部门:教务处)

16、加强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启动教务管理系统(二期)建设,建设移动端本科教学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推送查询服务。建设课程中心(网络教学平台),以学生知识和能力培养为线索,构建教学应用、管理、评价和展示等一体化数字化教学综合支撑系统。积极探索混合式教学课程、MOOC和微课程建设,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推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责任部门:教务处、信息办)

17、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完善接收推荐免试考生工作机制,按照分类指导、质量优先、保障重点、支持改革的原则推进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稳步推进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考核制,适度扩大申请制单位和专业。做好夏令营和网上招生宣传工作,吸引优秀生源。完善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种不同的培养体系,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基础建设工作,以教学督导为抓手推进研究生教学规范化管理工作。搭建以导师科研项目、学生创新项目、学术交流等为支撑的科研平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专业学位点案例库建设项目,继续推进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推进全英文专业建设,做好全英文专业招生工作,启动师资培训和全英文课程建设检查工作。建立导师岗位责任制,完善以工作岗位为核心的导师选聘机制,完善导师的聘后管理制度,实行优秀导师奖励计划和研究生教育质量问责制,构建多层次、个性化的导师岗位培训体系。加强留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开展留学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以学位授权点评估为抓手,设立学位点建设的基准指标,指导院系制定学位点建设规划,建立学位授权点分批分期循环评估制度,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优秀学位论文的培育与遴选工作,加强论文质量监控,有针对性地扩大论文抽查范围,保证论文基本质量。(责任部门:研究生院)

18、完善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建立教师教育学院。统筹教师教育资源,拓宽学科教学研究平台,提高学科教学研究和指导能力。落实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创新教师教育课程板块,提高教师教育课程质量。实施“德业双修的卓越中学教师开放式养成计划”,完善师范生培养机制。实施第三学期制度,丰富课程安排,提升课程质量,重点建设面向全校学生开放教师教育课程。加强教师教育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提高师范生的教学技能训练效果,推广国家级教师教育视频精品课程。加强与基础教育领域的合作,推进学校与地方政府、实验区基地学校之间“三位一体”的协作机制。(责任部门:教务处、信息办、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处)

19、推进人才培养国际化。实施“世界名校交换生项目”,探索建立交换生的学分互换机制,为更多学生创造出国访学的机会和便利条件。定期公布国际合作项目指南,推动与里昂商学院合作举办的“亚欧联合商学院”,与以色列海法大学合作举办的“海法上海中心”,与巴西门德斯大学合作举办的“拉丁美洲文化研究中心”等国际合作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责任部门:国际交流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教职工队伍活力

20、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继续对接国家和上海市各类人才计划,积极推进学校“双百计划”实施,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完善高层次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责任部门:人事处)

21、完善教师分类管理体系。以人事制度综合改革和2014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基本条件》的实施为契机,以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各学科发展规划为抓手,梳理教师队伍,科学定编设岗,逐步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的各学科队伍规模的调控机制;按照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和科研为主型不同系列,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实现专任教师的分类管理,为教师提供适合、通畅的职业发展通道。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博士后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责任部门:人事处)

22、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完善职员考核评价机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办法,加强管理人员培训,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召开青年管理人员工作会议。(责任部门:人事处)

23、完善分配制度。学习借鉴国际国内知名高校的薪酬分配体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薪酬体系和多样化的激励机制。通过对师资队伍的分类管理,在建立和完善以聘期考核为核心的考核制度下,构建不同序列人员的薪酬体系。通过继续提高教职工补充公积金及健康体检标准等措施,逐步建立全面稳定的福利体系。(责任部门:人事处)

24、关心青年教职工的成长和需求。继续开设不同类别、不同主题的青年教师培训活动,完善培训体系,培育优良师德,提升专业能力。为青年教职工争取更多到国内外其他高校交流的机会,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发挥工会、妇委会、离退休老同志在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教师引导和培育中的积极作用。加强青年教师联谊会平台建设,加大对院系青年教师联谊分会的支持,密切交流,激发活力。加强对青年教职工子女入读附属幼儿园和附属学校的支持。(责任部门:人事处、工会、妇委会、老干办、机关党工委)

五、启动新一轮学科建设,提升学科发展水平

25、实施新一轮学科建设。对接国家“高等学校争创世界一流行动”计划和上海市“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年)”(简称“高峰-高原计划”),加强顶层设计与整体统筹,采取“分类支持、均衡发展;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式,实施新一轮学科建设,重点支持优势特色学科冲击世界一流、国内一流,大幅提升学科整体水平。统筹学科建设资金、资源与任务,形成学校和各一级学科及其所在院系两个层面统筹发展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格局。引导各个学科在国内外寻找赶超目标,自主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建立学科建设绩效考核与奖惩机制;校学术委员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实施各学科的建设规划评审和建设绩效评估,并逐步引入第三方评估和国际评估,实施绩效考核问责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办学资源投入。(责任部门:学科办)

26、创新学科交叉研究体制机制。以教育决策、城市发展、数据科学等跨学科平台建设为抓手,推进跨学科交叉研究,催生新兴学科增长点。重点建设好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围绕国家和区域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研究,建立校内相关学科协同发展和资源共享的新机制,催生高水平研究成果。坚持以目标明确的关键性科学问题和重大需求为牵引,实质性启动“教育公平”、“可信信息物理融合系统”和“长江经济支撑带”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建设,培育学校多层次、多领域的协同创新中心,支持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其他兄弟院校牵头组织的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深度参与上海市委1号调研课题“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工作,积极参与中国教育“十三五”规划研究工作,提升服务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与世界一流大学和研究单位共同建设“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011”协同创新计划项目下的国际合作平台。落实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积极推进智库建设,逐步开展项目、机构和队伍培育计划,推进资源合理配置,拓展成果应用渠道,做好智库成果的发布和推广工作,发挥战略研究、资政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的重要功能。(责任部门:社科处、科技处、学科办、规划办)

27、推进科研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科研评价改革,完成修订学校《科技实绩奖励实施办法》,提高对重点、重大项目及国家、省部级奖励和高质量科研成果的奖励力度。启动第三届思勉原创奖评奖工作。更新和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按照国家及地方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方式,积极组织策划承接国家及地方重大项目。做好重点实验室的迎评工作,确保评估顺利通过并以此作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发掘潜力和发扬优势的重要契机。加强保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确保二级军工保密资质申请工作顺利完成。继续做好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建设,深化仪器开放服务和绩效评估工作。逐步整合和优化学校期刊资源,提高期刊质量,大力推进学报国际化建设,更好支撑学校教学科研。(责任部门:社科处、科技处、设备处、文科发展中心)

六、推进财务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机制改革,增强办学实力

28、完善财务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财务二级管理改革试点,逐步建立院系综合预算机制,完善经费使用制度,严格年度预算管理。落实学院在资源配置、经费预算和管理方面的主体地位,真正实现学院责、权、利相统一,提高学院的办学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院办学活力。加强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完善各项财经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实施会计委派制度,防范财务风险。推进财务、审计人员等专业化队伍建设,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素质,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改革财务报销办法,在加强经费使用规范的同时,努力解决报销难问题。(责任部门:财务处、审计处)

29、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做好中山北路校区规划报审工作。启动闵行校区河口海岸大楼、文化中心建设和中北校区文科大楼、办公楼、体育馆、河东食堂、18舍大修工程。筹建中北校区教育发展大楼项目、闵行校区理科重点实验室大楼。做好图书馆逸夫楼后续建设、闵行校区垃圾压缩站重建、文史哲楼、音乐学系文化环境建设等修缮工作,完成中北新一新四新建实验室的用电输送工程。做好闵行校区校园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完成学生共享空间外环境一期建设、法商楼资源整合和文化建设二期项目和闵行校区桃李园的建设。(责任部门:基建处、后勤保障部)

30、深化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完善资产处置程序和循环利用方式。拓展公租房房源,优化升级公房管理系统,规范周转房管理,做好周转房整体保洁等服务,改善外聘工住宿条件。制定后勤改革方案、校医院发展与改革方案和学校餐饮管理办法,全面启用全校师生餐饮评价体系。完善学校物业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标准和考核细则等制度,拓展两校区楼宇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做好学校能源监控中心建设,完成住建部公共建筑能源监管平台一期项目的验收工作。完成资源保障信息系统水电分户计量项目,完善试点院系能源有偿使用定额管理制度。调整图书馆馆藏布局,完善图书采购加工流程,提升用户使用体验。基于微信企业号,为师生的教学、科研、管理、生活提供更加便捷的移动信息化服务。召开年度网络与信息安全大会暨信息化工作年会。(责任部门:国资处、设备处、后勤保障部、图书馆、信息办)

31、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平安校园领导小组体制机制,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生命教育,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责任部门:保卫处、学工党委、学校办)

 

注:排第一位的责任部门为牵头负责职能部门。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