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工作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学校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14〕48号)、9月5日市教委召开的本市高校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部署与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和普陀区卫生监督所对我校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外国留学生和国际学习交流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我校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预案。具体内容简要概括如下: 一、成立防控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略) 二、防控措施和责任单位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略)责任单位:宣传部、校医院 2.加强留学生管理工作。 (略)责任单位: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中心、学生管理处 3.医务人员防控知识培训。 (略)责任单位:校医院 4.加强校医院门诊监测。 (略)责任单位:校医院 5.及时报告处置。 (略)责任单位:校医院、学校办公室 6.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和监护。 (略)责任单位:校医院、后勤保障部、被观察者所在单位 7.后勤物资保障。 (略)责任单位:校医院、后勤保障部 8.确保信息和通讯畅通。 (略)责任单位:校医院、学校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及相关职能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