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2015年第32号令)

索取号:121212-2015-0008发布时间:2015-12-31浏览次数:1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32号   
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财政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我们制定了《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发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宝荣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