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3日上午,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普陀校区办公楼小礼堂举行,会议议题为审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基本条件(2022年版)》。会议以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召开,27名校教代会执委会委员参加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朱民到会并讲话。师资办主任战新华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校第八届教代会执委会副主任王平主持。
会议有两项议程。第一项议程,由战新华汇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基本条件(2022年版)》修订情况。她从修订背景、修订过程、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修订理念及目标、修订框架与内容五个方面对修订情况作了全面解读与说明。
会议的第二项议程是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基本条件(2022年版)》进行审议。与会执委会委员围绕修订内容展开充分讨论,委员们高度评价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前期的工作,并对进一步完善修订发表了真知灼见。会上,通过与会执委会委员表决,原则通过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基本条件(2022年版)》。
会上,朱民作总结讲话。他指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基本条件(2022年版)》的修订是我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构建聚焦一流、分类多维、特色鲜明的教师评价制度体系,建设师德高尚、学术精深、潜心育人、追求卓越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的重要举措,是事关我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文件。他希望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能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充分吸收执委会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把这份文件修订工作完成好,为学校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学校出台的有关学校发展、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等都应提交教代会讨论。校教代会执委会在校教代会闭会期间行使教代会职权,执委会按程序在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的事项与教代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由教代会代表通过差额选举产生,现有委员3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