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美术学(美教)招生简章

索取号:0202001-2023-0191发布时间:2023-03-22浏览次数:280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学校地处上海市,主要校区为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和普陀校区(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我校美术学院拥有美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美术学、绘画、雕塑3个本科专业。

我校美术学院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得了较高水准的艺术造诣,学生作品在国内外重大展览中屡获佳绩,为国家文化事业发展培养了一批绘画、雕塑、美术教师、美术理论与艺术批评领域的知名艺术家和艺术行业的创新人才。

一、培养目标

美术学(美教)专业适应新时代我国师范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秉承华东师范大学“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培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人文情怀,全面的美术专业素养、擅长教学,具有课程开发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国际视野和持续发展能力,能够在基础教育领域成为卓越的研究型美术教师。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美教)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公费师范专业,免收学费。2023年招生计划2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份

计划

招生省份

计划

招生省份

计划

内蒙古

2

安徽

2

河南

2

上海

6

福建

2

湖南

2

浙江

2

山东

2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2023年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取得合格资格,且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该艺术类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学(美教)专业录取时认同各省级美术类(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我校美术学专业对应招生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该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

3.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美术学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美术学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2979

美术学院网址:www.finearts.ecnu.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