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和团中央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工作要求,根据“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工作安排,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将开展2023年上海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团各区委,各大口团工委,各委、局、公司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各相关单位团组织
二、实习对象
上海高校 2023 届、2024 届、2025 届毕业生
三、实习时间
2023年暑期(7月—8月)。
原则上暑期实习不少于六周,具体时间由实习单位与实习学生协商确定。
四、实习类型(具体实习岗位详见附件)
(一)政务实习
实习单位为市、区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
(二)企业实习
实习单位为在上海设有工作地点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机构等。
五、参与方式及资格条件
实习生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良好的品质和责任感,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身心健康;
3.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具备一定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管理,具有一定的保密意识;
5.实习单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具体信息。
六、工作安排
(一)岗前培训
各承办单位和实习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实习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
(二)暑期实习
实习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实习单位报到,开始实习。鼓励实习生撰写实习感悟,由高校团委审核后向“团在校园 上海学联”微信公众号投稿,“团在校园 上海学联”微信公众号将开辟专栏对优秀实习心得进行刊发,鼓励高校团委、团区委根据实际情况在官微开设“扬帆计划”专栏。
(三)总结表扬
实习结束后,由团市委、市学联向实习生开具实习证明,由实习单位向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表。团市委将结合各承办单位募集实习岗位数量和实习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对承办单位、实习单位和实习生进行评定,选出“优秀组织奖”“优秀实习单位”“优秀实习生”,并择优进行宣传展示。经实习单位、学校、学生三方协商一致,符合条件的实习生,可延长实习期限或达成就业意向。
七、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学生填写《上海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习生推荐表》(附件2)、《上海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各院系汇总,并以院系为单位于6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实践部邮箱。
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2023年上海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习生推荐表”、“姓名+2023年上海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文件夹命名格式为“院系名称+2023年上海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习生推荐表”、“院系名称+2023年上海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陶老师
材料报送邮箱:shsjecnu@163.com
附件:
2023年上海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习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 3 上海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习生推荐汇总表.docx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学生联合会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