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人才引进集聚,我区大力实施“青年紧缺人才实习计划”,支持和鼓励优秀在校大学生在暑假期间到我区党政机关开展实习。现就2023年优秀青年紧缺人才实习计划安排如下:
一、实习时间
7月上旬至8月下旬,一般为8周(2023年7月3日至8月25日)。个别岗位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或调整。
二、实习岗位及人数
区级党政机关、街镇60余名
三、实习对象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大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3.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责任感强,身体、心理健康;
4.具备下述条件者优先: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或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四、资助标准
1.生活补贴。生活补贴1800元/人/月(含餐费300/人/月),机关实习岗位由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本次实习不安排住宿。
2.意外保险。实习期间,由团区委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表彰推优。经用人单位考核评价为优秀的实习生授予“长宁区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优秀比例不超过当年实习生总量的20%)。
五、实习阶段工作安排
在区人才办的指导下,团区委会同各用人单位共同做好大学生实习期间管理安排,注重发挥大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注重在有限的实习时间内让大学生充分参与、充分融入。
(1)“优秀大学生暑期实践训练营开营仪式”。由团区委统一组织,旨在帮助实习大学生了解长宁区情、机关工作规范,尽快适应实习岗位。
(2)实习期间独立或合作完成五个一规定动作。①实习前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和一次区情考察;②围绕主题,结合工作岗位,每人提出一项合理化建议;③以小组为单位每2周协作编写一份实习小报;④实习结束前,全体实习生协作拍摄一部实习微电影;⑤每人形成一份实习总结,得到一份实习鉴定意见。
(3)实习总结及考核鉴定。实习结束前,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团区委共同出具考核鉴定表,评选“长宁区优秀实习生”。8月下旬举行暑期实践训练营结营仪式,颁发实践证书、播放实习微电影等。
六、报名方式
请报名的学生填写《2023年长宁区暑期挂职锻炼大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2023年长宁区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个人简历》(附件3),于6月10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和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实践部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2023年长宁区暑期挂职锻炼大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姓名+2023年长宁区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个人简历”。
联系人:陶老师
材料报送邮箱:shsjecnu@163.com
附件:
附件1 2023年大学生赴长宁区党政机关暑期实习岗位介绍表. pdf.pdf
附件2 2023年长宁区暑期挂职锻炼大学生基本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3 2023年长宁区优秀大学生暑期挂职锻炼个人简历.docx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长宁区委员会
202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