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华师〔2010〕48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要求,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2-2013学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学校专项工作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ecnu.edu.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1-54344815。
一、概述
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华东师范大学紧密围绕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按照《办法》的总体要求,坚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整体设计,分头梳理;横向沟通,相互补台;认真操作,稳步推进”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实践。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自2010年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来,定期召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二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制度。修订并完善《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等相关规章制度。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合法的原则,逐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以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等建设,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通过信息公开双月自查制度,有效推动信息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信息内容最新。
(二)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进一步加强优化各职能部门、院系信息门户网站建设。以网站群为基础,结合移动应用、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应用,构建全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以上海市教委评议为契机,梳理整改信息公开工作。在原有的在线咨询服务功能上,通过开设专题网站、网上互动专栏以及便民服务专栏等信息公开平台,为社会公众及时获知学校信息提供新渠道,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事服务效率,加强学校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岗位职责
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上级和学校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切实提高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加强各相关部门信息公开主动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随着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不断加强和优化,依托网络技术,对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远程培训指导,快速高效地推动新平台在二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有效运用,更好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以“公开为准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学校重大新闻、科研申报、出国交流、就业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完善信息公开网上有关链接、充实相关内容。在便民服务专栏内梳理有关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提供便民问答、表格下载等专栏服务。依托学校公共数据库内“校内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校领导因公护照临时出国信息,接受全校师生监督。为校内2700余位教师创建了中英文个人主页,有效聚合教师教学、学术科研等信息,并拓展其在iECNU移动应用及微信等社会化媒体中的应用,逐渐成为校内教学科研和教学辅助的重要工具。积极推进学校各类规划计划、重大决策的信息公开,组织编制《华东师范大学规章制度汇编》。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2012-2013学年,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本市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学校重新修订了《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将主动公开信息分为十三个部分,包括学校概况、制度规范、整体工作、学生事务、教学科研、重点建设、校企合作、帮困助学、教师人事、收费管理、财务、资产和采购、国际合作与交流、后勤保障、监督工作等大类,下设92个细化栏目并对各栏目进行内容充实、完善。增设了“便民服务”、“网上互动”等专栏,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分类梳理,主动公开;开通了“在线服务”、“监督投诉”版块,增加了官方微博、微信链接,全面打通信息公开监督渠道,接受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
2012-2013学年,学校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399条,同比上一学年增加118条。处理在线咨询70余人次,回复网上留言43条、监督投诉7条。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共收到电子邮件14件,除咨询类邮件直接答复外,均转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信息公开专栏总访问量达72,000余次,根据栏目访问率统计,访问量排名前五的分别是科研项目设置(访问量达10,444次)、学校外事、港澳台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访问量7185次)、人才工作(访问量6345次)、举办国际会议信息(访问量3586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访问量3542次)。
(二)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情况
2012-2013学年,学校中文主页发布工作动态3774条,师大人物231条,媒体视点140条,学术报告488条,各类通知公告830条。2749名教师开通教师个人主页,及时发布个人教学、科研相关信息。访问量为1000余万人次,较上一学年上升34.76%。学校新浪官方微博共发布微博1407条,转发数135000余次。华东师范大学微信公共平台自今年3月26日开通以来共发布图文信息125次。华东师范大学官方BBS发布信息2005条,回帖3953条,注册会员6020名。英文门户网站发布新闻等各类信息879条。法文门户网站发布新闻等各类信息171条。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及其他渠道公开信息的情况
把握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海纽约大学成立等重大事件,围绕毕业季、新生入学、新年、五四青年节、教师节等重要节点,抓住纪念首批博士30周年、特级教师制度实施35周年、泰国公主访问我校等重要活动,通过新闻通气会、媒体访谈、专家文章等多种方式和校报、广播电台、有线台、电子屏、宣传栏、校园网、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载体,及时向校内外发布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大力宣传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本学年度(2012年9月至今),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刊播我校新闻报道1000余条,我校的贫困生预警系统、视频拜年等创新举措和大数据研究中心成立、慕课联盟成立等前沿研究,引起了央视、新华社等媒体和网友的广泛关注。通过邮件不定期向全校每位教职员工发送《校情通报》,针对广大师生关注度较高的学校重点工作、重大事件、信访情况等信息进行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12-2013学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2012-2013学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学校专项工作公开情况
招生信息公开和财务信息公开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内容,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学校在招生工作方面,按照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招生信息全过程透明、公正。学校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公开学校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教育收费管理情况等信息,做到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针对社会公众对招生信息公开的关注度高的情况,学校充分利用信息宣传平台对招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在国家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学校招生信息专栏、官方微博、以及信息公开网上的招生管理专栏上,主动公开本、专科生、研究生、非艺术类、艺术类以及非学历教育项目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本科生招生方面,学校招办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站上公布了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分省市的招生计划。同时,以在华东师范大学本招生网“最新动态”和“历年招生计划查询”版块内发布了相关招生计划、招生过程、录取结果查询,供考生与家长查阅。2012年年末至2013年年初,分别在“非艺术类简章”、“艺术类简章”等版块公布了自主招生、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插班生等非艺术类招生简章以及音乐学、美术学、艺术教育、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6个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流程、测试安排、录取原则、监督机制与咨询方式等。另外,于2012年11月,在教育部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了我校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招生简章;于2013年4月,公布了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免试招收台湾学生简章。截止到2013年10月9日(以下访问人次统计同该时间截点),招生章程访问人次为43707次,招生计划(连同历年录取分数查询)版块访问人次共244882次。在招生宣传阶段,招办向社会(包括中学、家长、考生等)发布了宣传资料一万多份,涵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广泛公布了我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的“公告栏”、“最新动态”版块向社会公开各项招生的进程:各项招生启动时,及时发布报名提醒;招生过程中,公布各流程节点包括材料审核、初试、复试等信息。测试结束后,各版块公布相应的招生录取结果信息:2013年1月至3月,报考自主招生等考生则可以登录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材料审核、初试、复试结果以及分数线;4月艺术类校考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查询个人的校考成绩、排名、录取结果以及分数线;7月各省、各批次高考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接受电话查询并于招办官方微博发布录取进程、直播通知书发放情况,同时,网站“高考录取查询系统”陆续公布高考录取结果,包括录取省份、录取批次、录取时间以及文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的个人录取结果则可以通过输入其高考报名号来进行查询。
2012年录取人数与各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于2012年10月公布在网站“历年录取分数查询”版块;2013年录取情况将于数据统计结束后,预计在2013年10月下旬公布。
研究生招生方面,充分利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www.yjsy.ecnu.edu.cn),借助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研究生招生咨询信箱等多种官方途径,向考生提供准确可靠的招生信息。
非学历教育项目招生方面,在学校信息公开网招生管理专栏内设有专门链接,发布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有关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方面信息,并向公众公示我校自2010年起至今的所有非学历教育项目。
招生期间,学校通过上海及其他省市各大媒体,以专版、专文或通稿的形式向社会告知招生政策;通过现场咨询会、电话咨询热线、网络咨询平台等方式及时、有针对性地为考生与家长提供高考咨询服务,向社会公开各项招生信息。2013年5月至6月,学校招生办公室参加了上海、浙江、江苏、吉林等多个省市的高招咨询会,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宣讲会、现场咨询等方式公开招生相关信息;招生咨询热线与网络平台咨询则常年开通,网络平台方面除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网上高考咨询平台以外,2011年开通新浪微博咨询,2013年开通百度贴吧咨询,发布招生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为保障教育公平,保证招生过程公开透明,招生过程由学校监察处全程监督,在招生章程、各项招生类型招生简章中均公开了招生监察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要以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为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示学校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等信息。
目前,已完整公开了学校2010年至2011年学校财务状况、2010年至2012年学校预算决算情况以及2013年学校预算情况、学校经费来源;学校2012年、2013年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学校“985工程”、“211工程”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校预算管理办法、二级单位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
2013年5月9日,财务处接到教育部关于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预算批复。根据通知中在批复后10个工作日公开的要求,本着真实、准确,实事求是的精神主动于2013年5月14日和15日发布财务信息公开内容。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示2012年学校决算情况、2013年学校预算情况、2013年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2012年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学校经费来源情况。
学校的各项教育收费公示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规定,在校园网、财务处对外公示栏上公示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住宿费、成人及其他教育、高等教育考试(含成人高校)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帮困措施以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更新上述信息。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2-2013学年,学校通过发送邮件调研、发放测评问卷等多种方式,征求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通过调研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较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主要集中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尽快落实网上“一站式”服务事项、增设信息公开网站内检索服务等方面。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2-2013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稳步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在公开信息时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程序上不够规范;目前的信息公开目录还不能完全满足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获取需求;信息公开网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开发和提高。下一阶段,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工作宣传力度和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细化并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完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机关部处和院系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信息实时发布、及时更新。通过监督检查推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继续深化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民主办学、依法治校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学校重大决策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提高办事指南、办事服务事项、便民问答、表格下载等便民服务信息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发挥网上调查、网上征求意见等网上互动功能,接受师生群众监督;加强过程信息的透明度,体现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过程,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三)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网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依托学校搭建的全方位、多层面的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继续优化信息公开网的平台建设,如增加站内检索功能、强化后台技术等,有效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华东师范大学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