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的通知

索取号:1414000-2024-0226发布时间:2023-12-12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提升实践育人成效,现启动2024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活动,鼓励青年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汲取力量,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担当重任,深入基层一线,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实践感悟新时代,挺膺担当新征程

 

二、总体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关键之年,是全力推动“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和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的奋进之年。站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华东师大青年要以实际行动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心怀“国之大者”、坚定追求卓越,用理论武装头脑,用知识指导实践,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助力上海聚焦建设“五个中心”重要使命,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青春力量。本次主题社会实践充分结合“三下乡”“返家乡”“知行杯”等大学生社会实践平台,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与科研创新,开展内容和形式丰富的实践活动,形成调研报告、短视频、微电影、云团队课等实践成果,以多样化的形式讲好实践故事,传递精神力量,展示丰硕成果,扎实做好宣传。

 

三、实践内容

(一)“追寻红色记忆,感悟伟大成就”主题社会实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感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学习领域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宏伟蓝图,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的关心关怀,学习党领导中国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等方面开展社会服务和社会调研,依托调研、座谈、宣讲、团课、展览等多种形式,形成照片视频、人物事迹、资料汇编、调研报告等实践成果,增进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性,增强青年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社会实

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聚焦强化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功能,优化城市的产业结构、业态结构、动力结构,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三)“科技赋能发展,创新决胜未来”主题社会实践

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面深入推进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提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竞争力,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数字智慧城市、安全韧性城市、绿色低碳城市和健康活力城市,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营造开放协同的创新空间、构建城市科学文化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四)“扎根中国大地,助力乡村振兴”主题社会实践

鼓励返乡学子投身乡村振兴。聚焦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面向广大乡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欠发达地区乡村,结合学科优势与专业特点,通过科技支农、科普宣讲、爱心支教、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探索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效路径,帮助和引导更多青年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主动投身农业农村现代化,积极参与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汇聚起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青春力量。

(五)“新业态,新就业”主题社会实践

重点围绕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行业发展,和伴随着互联网技术进步与大众消费升级出现的去雇主化、平台化的新就业形态,关注新业态新就业领域创新型企业培育、品牌网络营销、数据资源共享开放、青年思想引领、青年人才培养、大学生就业择业、校企合作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六)“长三角一体化”主题社会实践

重点围绕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的绿色一体化发展,结合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在关注如何加强规划对接、强化战略协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生态屏障、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共建共享民生工程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七)“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主题社会实践

重点围绕推进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围绕“五个中心”功能全面升级,聚焦全球高层次人才引进,营商环境优化,全球资金技术、数据汇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激发,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弘扬城市精神品格,助力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以及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八)“城市空间新格局”主题社会实践

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人民需求,把小我融入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之中,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增强学科创新交叉融合能力,结合国家战略安排,紧密贴合学科专业,在区域治理、民生服务、文化塑造、在线经济、社区微治理等领域,积极投身人民城市建设,优化城市的产业结构、业态结构、动力结构,优化空间布局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为人民城市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九)“美丽中国,你我同行”主题社会实践

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总基调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鼓励学生聚焦环境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议题,聚焦地区、家乡或校园环境、生态等问题,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以理论研究、实地践行、技术革新、政策建议等方式,为城市环境保护建设和新时代生态文明贡献青年力量。可重点围绕《黄浦江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苏州河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聚焦“一江一河”历史文脉传承、生态治理改善、城市风貌变迁、功能品质提升等,在深入宣传黄浦江、苏州河历史文化风貌,大力宣传人民城市的理念和温度,普及和践行江河保护的知识和理念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十)院系级品牌项目创建主题社会实践

鼓励各单位结合各自学科特点与专业优势,结合学校发展远景目标,把握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持续打造具有传承性和发展性的、服务国家战略的院系级社会实践品牌项目。

(十一)“师大情·母校行”专项社会实践

开展学生志愿者招生宣讲团活动,发挥在校学生的作用,加强学校与中学的联系,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同时也促进广大学生更多了解学校,增强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培养爱校、荣校精神,增进与母校感情,提高社会实践能力。(该专项的具体内容和报名方式详见专项通知)

 

四、工作要求

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锻炼自我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载体,依托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高度重视,多方协作,认真组织实施。

1、平安实践,确保安全。

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积极做好特殊情况应对预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社会实践开展之前必须签署《华东师范大学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

2、做好组织,抓好落实。

每个团队需明确至少1名专职教师担任带队指导老师,负责团队的组建、运行和安全工作,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将实践效果引向深入。同时加强联络与管理,各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和反馈实践活动开展的进度及安全状况,积极向校团委投递通讯稿和实践材料。

3、整合资源,加大宣传。

建议各单位聚焦特色,整合资源,集中申报1~2个重点项目。紧密联系实践基地,积极沟通,加强合作,掌握社会对大学生实践活动的需求和满意程度,注重经验总结和积累。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与优势,积极借助简报、网络、微信等平台在全校范围内展开广泛宣传,积极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五、操作管理

1、实践活动实行项目化运作,各学部、书院、学院(系)团队或个人独立进行的实践项目都应进行立项,校团委在组织、监督、考核、评定实践活动时均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工作。

2、社会实践项目将采用统一管理的方式。各学部、书院、学院(系)根据材料的完备性、实践活动的安全性、实践选题的合规性等方面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提交至校团委,由校团委进行复审,最终汇总立项名单。寒假结束,校团委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评选、组织统一答辩。通过答辩,经审核被评为优秀项目的,校团委将给予表彰和经费支持。

3、所有参加主题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须填报《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附件2),并交至学部、书院、学院(系)团委处,由院系团委统一填写《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

4、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2023年12月27日前)

请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12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及院系汇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sjecnu@163.com,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实践部。校团委只接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立项申请,原则上不接收学生自行报名。

(2)项目立项(2024年1月)

校团委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复审,确定立项名单。

(3)活动开展(2024年1月-2024年3月)

各单位根据立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单位安排主题社会实践安全工作联系人,保持通信畅通,对每位参与师生的出行安全实行日报制度,厘清人员台账,实践过程中要实现对参与实践学生所在地、出行情况的精准、动态掌握,确保实践活动平稳安全。

(4)总结表彰(2024年3月-4月)

各单位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注重收集、挖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详细记载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形成实践成果,提交实践报告(格式参考附件4)。优秀实践项目将由校团委在总经费额度内拨付相应经费支持。项目总结汇报及表彰时间待下学期开学后将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4342654/62233162

材料报送邮箱:shsjecnu@163.com

材料报送地点:校团委实践部(普陀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1/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105) 工作日下午15:30-17:00值班。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doc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doc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项目报告格式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