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团组织: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认真履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政治责任,共建更高水平的“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和“大思政”体系,切实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着力提升学校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团市委、市教委决定开展上海高校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团干部示范典型选树活动。现将华东师范大学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6月
二、遴选范围和表扬名额
(一)活力团组织
1.遴选范围
活力团组织遴选包括活力团委、活力团(总)支部遴选。活力团委遴选范围为院系级团委。活力团(总)支部遴选范围为全校团(总)支部。
2.推报名额
原则上,各单位团组织至多可推报活力团委1个,活力团(总)支部1个。
(二)活力社团
1.遴选范围
活力社团遴选范围为成立1年以上且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社团注册,2022-2023学年社团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此外,社团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获评2021年度、2022年度“五星级社团”或“准五星级社团”称号的学生社团。
(2)在2021-2022学年或2022-2023学年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或表扬的学生社团。
(三)团干部示范典型
1.参评范围
团干部示范典型的遴选范围为各级团组织干部(含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示范典型从事共青团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超过28周岁参评的团干部必须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遴选对象以基层团干部为主体。
2.推报名额
原则上,各单位团组织至多可推报团干部1人。
三、遴选标准
(一)活力团组织
——班子建设好。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勇于创新。班子成员特别是团组织负责人信念坚定、心系同学、能力突出、作风严实,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团员管理好。团组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头脑,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理论学习、仪式教育经常开展。落实“五个模范、五个带头”要求,加强团员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力度,引导学生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并完成“智慧团建”主题教育情况填报。积极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团组织学习覆盖率不低于70%。发展团员突出政治标准,程序规范严格,教育、管理、评价、监督团员机制健全,有序、按期完成团员发展工作。严肃组织生活,抓好仪式教育,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管理和转接,执行团的纪律。“学社衔接”发起率达到100%,转出率达到98%以上;“团团微就业”平台结对帮扶学生录入完成率100%;参评团支部需严格规范落实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4+1”理论学习任务,在2023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中获得4星及以上(未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支部不予参评)。
——活动开展好。团组织定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围绕思想引领、成长发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等内容,形成具有标志性、影响力的品牌项目,增强思想性、情感性和参与感、时代感,注重入脑入心,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化能力。认真落实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组织不少于25%的团支部参与城乡社区实践计划。团支部一般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校外实践活动。
——制度落实好。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坚持政治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做到分层化、分众化、精准化,防止形式主义。团支部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团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学年开展不少于6次专题政治理论学习。规范开展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团内仪式教育。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培优育优质量高,推优入党成效好。
——作用发挥好。团组织能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市委、团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好团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团员青年在社会生活中彰显团员先进性,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在长三角一体化、人民城市建设、浦东开发开放、五个新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等建功新时代的实践中事迹突出,团组织在校内外有影响力、示范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主动参与防范化解风险,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二)活力社团
——政治性强。社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能充分发挥育人功能,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引导团员和青少年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与党同心、跟党奋斗的坚定意志,激发政治进步热情。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配备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学生工作经验丰富的思政指导教师。
——组织建设好。严格落实《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的各项规定,社团负责人、社团成员满足规定中的要求,健全社团骨干遴选机制,社团相关材料保留完整。有规范的社团章程,符合华东师范大学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社团建设能同党建、团建、学生会建设有机集合起来。具备条件的学生社团普遍建立功能型团支部,承担政治理论学习、研究社团重要事项等职责。积极组织社团成员参与“青年大学习”线上主题团课,学习覆盖面广。
——活动质量高。社团活动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内容充实丰富、载体形式新颖,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活动质量获得各方认可。
——专业性强。社团具备明确的指导单位,配备至少1名指导教师。社团活动符合社团类型定位,与业务性质相符,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能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实践育人的作用。
——影响力广。社团能团结凝聚广大青年,能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面起作用,在校内外有影响力。
(三)团干部示范典型
——对党忠诚。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心系青年。增强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严格落实教职工团干部直接联系学生制度。了解青年所需所急所盼,真心诚意服务青年,有广泛的青年群众基础。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
——担当实干。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在学习、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团员青年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群众工作本领和决策议事能力。勇于改革创新,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斗争。
——廉洁自律。自觉加强道德修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四化”问题,有较强的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体现良好的形象、作风和道德品质,能心无旁骛干好本职工作。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让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 近5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 近5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 近5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 近5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 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以及团工作相关指标未达标的;
6. 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四、活动流程
(一)校级预选
结合工作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预选工作,推荐符合条件的团组织、社团、团干部参与遴选。校级预选后,择优向团市委推荐。推荐对象一般从有一定荣誉积累或实绩的团组织、社团、团干部中产生,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过正处级(或相当于正处级)及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
(二)市级遴选
团市委、市教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评审团队对候选集体、个人进行评审,综合评审结果以及各相关团组织、社团、团干部平时工作完成情况,确定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和团干部示范典型入围名单。团组织、社团、团干部工作标准要素不全的不予推荐。
(三)标杆竞选
在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和团干部示范典型的参评单位和人选中,通过评审会、擂台赛等多种形式,结合材料申报、工作实绩、单位推荐、现场展示等,重点考察实际工作成效和引领示范作用,择优遴选出10个标杆活力团委、10个标杆活力团支部、10个标杆活力社团、10名团干部标杆示范典型。
(四)表扬展示
团市委、市教委将对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团干部示范典型给予表扬,下发表扬决定和证书,以分享展示会、展演等形式,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展示。获得表扬的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团干部示范典型3年内不得重复参加遴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活力团组织、活力社团、团干部示范典型选树是全团大抓基层、全面从严治团和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现实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并以此为抓手全面树立新时代团学组织清新形象,把学校共青团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要积极争取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加强对典型选树工作的整体谋划,为遴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从严从实,规范程序标准
各单位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选树标准,逐级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严格把关。对于参加选树的集体,要全面考量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参加选树的个人,要重点衡量人选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严格把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经自下而上、逐级差额推荐审核。
(三)务求实效,持续激发活力
各单位要注重选树过程,引导学校系统基层团组织、社团、团干部把活动作为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弘扬先进的载体,着力探索基层团组织建设、社团管理的新思路新模式,着力强化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广泛宣传,确保选树活动有广泛的覆盖面、宣传度。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持续激发学校系统基层团组织活力,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整体提升。
各单位团组织按照推报名额推荐候选集体和个人,并进行意向性排序。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推荐表、汇总表,将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pdf版)于3月28日(星期四)前发送至校团委工作邮箱,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活力团组织、团干部示范典型:
工作邮箱:twzzb@mail.ecnu.edu.cn
文件命名:院系名称+活力团委、院系+活力团(总)支部、院系名称+团干部示范典型
邮件命名:院系名称+活力团组织、团干部示范典型
联系人:张老师
活力社团:
工作邮箱:ecnushetuan@163.com
文件及邮件命名:院系名称+活力社团
联系人:袁老师
附件:
附件1 2024年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活力团委推荐表.doc
附件2 2024年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活力团(总)支部推荐表.doc
附件3 2024年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活力社团推荐表.doc
附件4 2024年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团干部示范典型推荐表.doc
附件5 2024年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活力团委申报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6 2024年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活力团(总)支部申报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7 2024年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活力社团申报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8 2024年上海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团干部示范典型申报名单汇总表.doc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