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配套交流活动 “秦创原”创新挑战赛的通知

索取号:1414000-2024-0269发布时间:2024-06-24浏览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让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从“赛场”走向“市场”,在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框架下,围绕陕西省重点产业,以配套交流活动形式开展“秦创原”创新挑战赛。

一、赛事内容

围绕陕西省重点产业,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设置智能制造、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文化旅游7个组别。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人员要求

同主体赛,凡在2024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全日制职业教育本科、高职高专和中职中专在校学生均可参赛。其中,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竞赛决赛的当年6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项目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不作区分。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每个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实际成员。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为符合《“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要求,且尚未获得投资的早期项目。

2.参赛项目须超越概念和基础研究阶段,能够提供一套基于实际应用需求的解决方案或原理样机,并有意愿参与概念验证计划、形成商业计划。

3.参赛项目须提交项目简介(1000字以内)、项目介绍材料(20页以内PPTPDF格式)、其他支撑材料(选报)、项目介绍视频(选报),所有项目材料须隐去任何形式的学校名、学校标志或导师(含校外指导)姓名等标志性信息。

4.参加“秦创原”创新挑战赛的项目不可参加主体赛或其他专项赛。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创新创效竞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三、赛事安排

参赛团队负责人请于71724:00进入“创青春”微信公众平台菜单栏,依次点击“活动参与”“第十四届挑战杯”“配套交流活动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腾讯文档收集表完成项目报名。

四、评审安排

校团委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的国际合作前景、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团队协作等方面,择优推报。


赛事通知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EJsySmGjgNPDoXRsnV6lIA


联系人: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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