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适应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新形势,及时有效地向校内外发布优秀学术成果,在提升和扩大学校影响力的同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规范学术成果的发布管理,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发布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2018年3月25日 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成果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新形势,及时有效地向校内外发布优秀学术成果,在提升和扩大学校影响力的同时,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规范学术成果的发布管理,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成果,是指我校师生公开发表或发布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著作(含专著、译著)、研究报告、智库成果(含咨询报告、指数、排行榜等)、教材、普及类成果和学术论文。 第三条 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发布,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我校师生以个人名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境内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文责由作者自负。但以个人名义在境外公开出版著作、向境外机构提交委托课题研究成果或调查资料的,须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 我校师生未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个人研究成果,以个人名义通过网站、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传播的,文责自负;但其中涉及智库类成果(含咨询报告、指数、排行榜等)及其他重要话题的,须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 第六条 我校师生以学校(包括学校部门和下属机构)名义发布未公开出版的研究成果,不论以何种形式发布,均须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 第七条 学校鼓励举办各种形式的成果发布会,推进成果转化,促进学术交流,提升学术影响。 第八条 举办成果发布会坚持一会一报的审查、批准制度,由相应职能部门归口管理。 第九条 成果发布会的举办方须为学校二级实体单位或者学校发文成立的科研机构。 第十条 成果发布会邀请校外媒体采访报道的,应于活动举办前至少一周向党委宣传部报批;原则上媒体由党委宣传部统一邀请,主办方自行邀请的媒体亦须向党委宣传部报备。 第十一条 成果发布须执行报批程序。研究成果作者在举办成果发布活动前须填报审批或备案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研究成果名称、负责人姓名、主要内容、发布形式、发布时间、发布地点、参加人员的类型及规模等(见附表)。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签报社科处,举办方党委或举办方挂靠单位党委须对成果发布会内容进行审查,并签署正式意见。由社科处组织专家审查同意后,报党委宣传部、学校办公室审查备案。如成果发布会有涉外因素,须报国际交流处审查。 第十二条 校外媒体就相关成果主动采访,应请记者联系党委宣传部申请采访许可,由党委宣传部归口协调处理。 第十三条 成果发布的内容须为论证和审查过的研究成果,且内容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言论; 2.违反国家宗教宣传政策的言论; 3.危害国家主权和安全的言论; 4.挑动族群分裂和族群仇恨的言论; 5.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人身权和隐私权的言论; 6.国家和学校需要保密的事项及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未经审核的成果不得擅自进行宣传、传播和发布。 第十五条 研究成果作者对成果发布承担直接责任,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成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 成果发布在社会上引起不良影响或者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将视其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社科处、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发布申批表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发布申批表 成果名称 | | 发布形式 | 论坛( )讲座( )报告会( )研讨会( )成果发布会( )网络发布( ) 自媒体发布( )其他,请注明( ) | 发布时间 | 年 月 日 | 发布地点 | | 发布会基本情况(发布原由、成果说明、核心内容、预期影响) | 邀请媒体情况 | 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名称、主要听众、活动规模 | 我承诺本成果发布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确保学术安全。本人对成果发布承担直接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申办方意见 负责人(签字): 申办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社科处意见 审批人(签字): 审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党委宣传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审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审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国际交流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审批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