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校学术委员会依据学校章程、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依法行使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权,有力推动了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程,为学校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优化学术组织体制机制,完成委员换届增补更替
以专门委员会换届为契机,优化了学术委员会功能,将学科建设的审议功能统一纳入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名称更改为科学研究委员,秘书处设在科技处(或科技处)。为了进一步密切校学术委员会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加强校学术委员会对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指导,提升各专门委员会审议水平,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充实到各专委会,允许各位委员同时兼任各专委会委员。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调整和部分委员工作变动等实际情况,根据委员会相关规定,对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李志斌副校长依职务更替为第七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袁振国教授增补为第七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李志斌副校长、汪荣明副校长分别依职务更替为第一届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此外,学术委员会优化了工作机制,制定了校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及五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这些举措为学术委员会功能的有效发挥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审议学校重大方案规划,履行建言献策职能
两年来,学术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能,为学校重要学术事务、重大建设项目与发展改革方案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与建议。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和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了系列会议,审议讨论《华东师范大学新一轮学科建设方案》、《华东师范大学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学校一级学科规划评审方案》等学科建设方面的方案规划。围绕《华东师范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校学术委员会先后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就升治理能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学科发展机制和科研创新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财务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机制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发表了建设性意见建议。校学术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还对学校“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审议讨论。委员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确保了学校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把关重大制度事项,指导部院系学术组织建设
校学术委员会不断加强对重大管理制度的审议。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审议了“985工程”建设项目系列管理办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基本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操作办法》等规章制度。学术伦理与法律委员会讨论审议了设备处提请审议的《关于涉及人体、动物实验的课题立项、研究生论文增补伦理审查的建议函》,印发了《关于涉及人体、动物实验的课题立项伦理审查和研究生论文中增加伦理审查说明的通知》,为学校规范伦理审查提供了制度保障。校学术委员会还对学校的财务预算、学科建设经费分配、教学科研实体单位考核等重大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学术委员会有效推动对部院系学术组织建设,对地球科学学部、教育学部专任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等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工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地学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成立方案等进行了有效指导。
四、严格学术标准,积极推荐人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知要求,校学术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了院系推荐候选名单,经投票,推荐哲学杨国荣教授等21个一级学科21位专家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第七届成员候选名单。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面试专家组成员对“晨晖学者”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帮助学校遴选优秀人才。
五、提高信息推送质量,服务委员决策
为使委员们更好地发挥委员会学术审议评议的作用、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不断改进服务举措,定期向委员们推送《双周高教动态》和《领导参考》等决策咨询产品,为委员量身打造《学术委员会简讯》,使各位委员及时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发展规划部考核评估办公室不定期向委员通报推送学校大学排名情况分析等研究报告,为委员们判断学校发展形势提供参考。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秘书处也每月将学校进、离校数据通过邮件推送给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委员,使委员们及时了解学校师资队伍动态变化情况,对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