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七届学术委员会成立于2013年5月。四年来,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校学术委员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华东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能,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深化综合改革、提升办学质量、鼓励学术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规范学术行为、提高学校声誉、推动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在即将迎来整体换届之时,对2017年的工作及四年来学术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做一整体回顾。
(一)审议修订重大规划方案
四年来,校学术委员会认真审议修订了《华东师范大学大学章程》、《华东师范大学深化综合改革方案》、《华东师范大学“十三五”规划》、《华东师范大学一流大学建设方案》等涉及学校全局性、战略性规划方案,充分发挥顶层设计的学术引领作用。先后完成了《华东师范大学新一轮学科建设方案》、《华东师范大学高峰高原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华东师范大学一级学科规划评审方案》等重要学科建设规划方案,以及4个高峰学科和31个一级学科规划的审议工作,并对“985工程”校内预验收、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科建设经费分配、教学科研实体单位考核、学校财务预算等重大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统筹谋划一流学科建设
校学术委员会秉持“追求卓越”的理念,重点围绕优势学科统筹规划、凝练方向、汇聚队伍、构建平台。在校学术委员会指导下,2014年学校前瞻布局“十三五”学科建设,重点支持优势特色学科冲击国内外一流水平,大力促进学科深度交叉融合。2015-2016年历经两年完成了所有一级学科的规划编制、预算审核和经费下拨工作,提前启动“双一流”建设。2017年学校成功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并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得2个A+、5个A、5个A-的历史最好成绩,11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1%。这些成绩的取得,校学术委员会的统筹谋划和前瞻布局功不可没。
(三)完善优化学术组织架构
校第七届学术委员会2013年组建后,持续进行体制机制的优化,努力提升学术组织效能。先后组建了六个专门委员会,制定或修订了学术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章程和议事规则,加强了学术组织在学校学术事务决策咨询与评定审议工作中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利用2015年五个专门委员会换届契机,进一步厘清了各专门委员会职能,将学科建设的审议咨询功能统一纳入到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委员会”更名为“科学研究委员会”,职能更加聚焦于科学研究事务的审议和咨询。2017年学校进入一流大学A类建设行列,对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规划建设、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2017年对增设组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做了前期调研和相关准备,拟于2018年正式成立该专门委员会。上述各委员会在履职期间,共召开各级、各类学术事务会议五十余次,讨论议题百余项,确保了学术权力的有效行使。
(四)建立健全学术规章制度
四年来,校学术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织起草、修订、审议了一系列学术规章制度,包括“985工程”建设系列管理办法、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条件、研究生学位管理制度、本科教学经费使用分配、本科教学质量评定、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教学科研单位人事编制管理、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培育基金、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等涉及学校学科建设、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科研培育、学术规范等重大制度30余项,完善了相关制度,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校学术委员会还有效推动了学部院系学术组织制度建设,对地球科学学部、教育学部专任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等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工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地学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成立方案等进行了有效指导。
四年来,校学术委员在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积极扮演了设计者、参与者、建设者、捍卫者的角色,其自身职能与定位也随着学校改革发展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与完善。在2018年,校学术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将迎来整体换届,第七届校学术委员会将认真履行《华东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赋予的职责,不辜负全校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期望。在校党委领导下,扎实工作,努力攀登,为新一届委员会的换届和过渡做好各项准备,为持续铸造我校学术共同体的优秀品质和卓越水平,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