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学校谋划新时代发展战略,强力推进一流大学建设,加快落实“十三五”规划,全面启动新一轮综合改革之年。全校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扎根中国大地办一流大学、聚焦核心能力推深层改革,勇担历史之责、写好奋进之笔、完成得意之作,为国家教育强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更大力量。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建设一流大学的政治保障力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全体干部师生开展多形式、全覆盖学习培训。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各类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或教育学等一级学科中设立习近平教育思想研究方向,招收相关方向研究生。深入开展以“牢记时代使命,书写人生华章”为主题的党、团日活动,以“重走改革开放路,砥砺爱国奋斗情”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以“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为主题的网络教育活动,以“凝聚青春力量,闪耀青春光彩”为主题的典型人物宣传活动。围绕马克思诞辰20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系列纪念活动。(宣传部、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机关党工委、党校、高级研修学院、社科处、老龄办、校友会)
2.加强党委对学校事业发展的领导。在教育部党组、市教卫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召开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总结改革发展基本经验,破解存在问题,确定今后五年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的目标思路、任务举措。加强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做好校行政班子换届有关工作。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改进工作方式,围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存在的重要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改革发展有效跃升。完善党委运行体制机制,细化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统筹推进、深化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等三大主体责任。根据教育部部署,探索开展专项工作内审内巡。(学校办、组织部、纪委、宣传部)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三全”育人工作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上海市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方案,积极推进与市委宣传部、市社会工作党委合作共建工作,提高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加强思政课程建设,推进课程思政教学试点改革,提升“形势与政策”课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思政工作队伍建设,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启动“青年科学家班主任”和“立德树人”教师团队建设项目。进一步推进本科生书院建设,建立书院与专业院系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书院育人功能。加强文明文化建设,推进文教结合、文化育人。(学校办、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
4.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教育部党建质量年要求和党建“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加强院系级党组织班子的选配,开展院系级党组织定期巡查、工作督察,制定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加强党支部建设,开展“党支部建设示范点”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加快推进专职组织员和专职宣传员队伍建设,拓宽党务干部发展通道。完善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制定党建研究和创新实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党员校领导和院系级单位党员负责人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加强和改进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的建设工作。(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机关党工委、国际交流处)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实际,修订《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统筹,做好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继续做好院系级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继续推进院系党政交叉任职。修订《华东师范大学干部挂职管理办法》。制定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办法,试运行领导干部离沪请假系统。(组织部、人事处)
6.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开展校内巡察工作,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提升防控实效。坚持抓早抓小,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制定工程审计管理实施细则。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以信息化手段提升审计效能。推进基于内部审计结果的整改工作。做好信访工作。(纪委、学校办、审计处、信访办)
7.加强民主管理工作。打造一流大学建设最广泛战线,积极动员广大师生、离退休人员、校友和社会友好人士为学校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加强统战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各方面工作。筹备召开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大会暨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加强“网上工会”和二级教代会建设。积极推进共青团改革,筹备召开第十六次团代会。(统战部、工会、老龄办、妇委会、学校办、团委)
二、全面提升内涵质量,增强建设一流大学的核心竞争力
8.深入实施一流学科重点建设计划。大力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学科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深化落实一流大学建设方案,重点支持教育科学(含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地球科学(含地理学、生态学)2个优势学科群及软件工程、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统计学、世界史5个特色学科,率先冲击世界一流。依托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推进教育学、地理学、岛屿大气与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四个高峰学科加快发展。(发展规划部)
9.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统筹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新机制。认真对照本科审核评估意见,制定落实整改方案,研制推出一流本科提升行动计划。优化本科教学资源配置方式,制定本科教学绩效考评方案。深度推进大类培养,推动院系重新构建学科基础课程和大类平台课程。总结推广“菁英班”人才培养经验。大力推进教师教育改革,深度改造师范专业培养方案,积极申建教育部教师教育基地。持续加强优质课程、教材和各类教学基地建设,积极创建“一流本科、一流专业、一流人才”示范引领基地。探索建立学生荣誉体系,激发学生学习和创新的动力。建立预科生自主培养机制,推进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教学改革。(教务处、招生办、教育学部、学生工作部)
10.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继续推进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招生计划服务社会需求,向优秀生源、导师、培养单位倾斜。制定并启动博士生培养质量提升计划,推进研究生课程建设、学术交流、能力提升、未来科学家培育、创新创业、新上岗导师培训等工作。完成36个学位点合格评估的自评工作。继续深化专业学位综合改革。研究推进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加强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的衔接,开辟本科生修读研究生课程的通道。(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教务处)
11.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制订并实施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方案。整合校内外资源,筹建创新创业学院。改革创新创业教学模式,完善基于创新创业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推进创新创业相关国家基地和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对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驱动作用,积极组织参与高水平单项和综合学科竞赛。(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研究生院、资产经营公司、对外联络处、大学科技园、出版社)
12.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深入落实国家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增强教师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完善青年科学家(学者)国际论坛及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制度。依托国家和地方重要人才计划,加快引育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利用国家引智项目、政策,建设高水平外籍全职专任教师队伍和相对稳定的海外兼职教授队伍。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启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基本条件》修订工作。完成教师学术荣誉体系构建,健全优秀团队建设机制,注重教师学术荣誉体系与校内现有人才体系之间的衔接,激发教师成长动力。(人事处、教师工作部、科技处、社科处、国际交流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13.加强高水平成果产出能力。以重大科学问题和重大国家需求为导向,加强顶层设计、前瞻布局和精心培育,切实增强承接重大项目的能力。组织优势力量,积极对接教育部“高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科研成果梳理、推优机制,加大国家级重大科研奖项的培育力度,力争尽早实现国家科技三大奖的突破。完善知识产权和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学校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编制实施学校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行动方案,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做好原创标志性成果的培育工作。继续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精品战略”,推进精品力作项目、海外发文项目、重大项目预研究等项目,启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建设等工程。积极组织申报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和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处、社科处)
14.推进科研基地平台建设。有效应对科技部关于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和上海市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的优化调整,提升科研基地的建设质量,争取在优势学科领域建成新的国家级和省部级平台基地,做好协同创新中心的培育申报工作。打破不同重点研究基地之间的壁垒,面向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集成优势科研力量,推进跨学科研究。紧密对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加快系列平台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崇明国际生态研究院建设。做好部分科技基地平台的评估准备工作。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建设一带一路与全球发展研究院、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研究院,推进国家宏观教育政策研究院、城市发展研究院、脑科学与教育创新研究院及校重点培育智库建设,打造国家和地方特色新型智库。(科技处、社科处、国际交流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15.推进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规划,稳步推进“六大平台、十二个中心”建设,逐步配置一批与学科发展和创新研究相匹配、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的大型仪器设备,服务学校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管理体制机制,在校学术委员会下成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门委员会,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门委员会下成立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小组,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平台日常管理队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发展规划部)
16.深入实施国际化战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参与中外人文交流。积极申报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举办“一带一路”中学校长论坛。加强华东师大-海法大学转化科学与技术联合研究院、华东师大-里昂亚欧商学院建设,推进华东师大-阿尔伯塔大学先进科学与技术联合研究院建设。与法国里昂商学院合作,成立海外中国研究中心。积极推进与英国伦敦帝国理工学院的合作。加强“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建设。统筹国际学生的招生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国际学生招生质量、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益。加快留学研究生全英文专业的建设,推进专业学位海外实习点和海外教学点的建立,鼓励学生赴海外进行专业实践。进一步推进孔子学院建设及汉语推广有关工作。(国际交流处、科技处、社科处、国际教育中心、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
三、全面启动新一轮改革,增强建设一流大学的深层动力
17.统筹推进新一轮综合改革。结合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引领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等高等教育改革指导文件以及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一流大学建设方案,研制新一轮深化综合改革行动计划,着力拆除制约学校加快发展的深层障碍。加强对下放办学自主权的跟踪,统筹完善学校各项制度。进一步推进学部和院系结构调整,优化职能部门设置。改组校学术委员会,强化相对独立的校学术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职能,推进校学术委员会机构化、日常化、规范化。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创建全国和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加强对学校改革发展成效经验的总结宣传,开展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发展规划部、学校办、宣传部)
18.深化研究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科学研究新体制;组建科学技术研究院(暂名),实现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校地/校企合作开发研究、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科研工作的专业化管理;整合社科处和文科发展中心力量,成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暂名),拓展科研管理服务功能,实现跨学科研究平台建设、智库培育和人文社科数据共享、增殖服务的一体化发展。建立和完善科研管理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加强科研秘书队伍建设。完善研究评价体系,通过职称晋升标准和科研奖励的导向和激励,引导教师从重数量走向重质量、重贡献、重原创。(科技处、社科处、文科发展中心、人事处)
19.推进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引导各单位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学部院系优质高效用好自主人事权,实现管理重心有序下移。坚持看实绩重成果,逐步增大绩效奖励幅度,加大部门单位绩效奖励的自主分配权。拓宽公开招聘渠道、优化公开招聘模式,加强各类管理人员的培训、日常管理及考核,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服务水平,畅通管理人员多元发展通道,逐步建立一支与一流大学建设相适应的高水平管理队伍。(人事处、高级研修学院、机关党工委)
20.提升机关管理服务效能。厘清部门职责,全面梳理跨部门事务,优化“网上办事”系统,完善“师生综合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机关职能部门工作效率。完善机关和院系的联系制度,继续开展机关党支部与院系党支部手牵手活动。做好2017年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整体考核工作。(机关党工委、学校办、信息办、人事处)
21.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完善理事会运行机制,完成发展咨询委员会换届工作,建立符合国家法规和社团特点的校友会管理体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与社会媒体合作,推进新媒体建设,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完善筹资激励机制,拓展筹资渠道。积极拓展区域合作交流,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建设,强化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引领。(学校办、对外联络处、合作交流办、宣传部、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处、基础教育集团)
22.增强学校事业发展监测评估能力。改革评估体制机制,整合各方面资源,筹建评估院。落实教育部关于“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价有关文件的精神,继续优化教学科研实体单位整体考核办法,组织开展2017年度考核。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加快落实各项指标任务。加强对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的研究分析,引导各学科总结优势与不足,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加强对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改革发展情况的监测,明确学校发展内外环境。进一步推进与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交流合作,在部分学科和单位试点国际化评估。继续强化对学校发展数据的归口管理和挖掘,规范以学校和院系为名义的各类排名发布活动。(发展规划部、社科处)
四、全面提升资源使用效益,增强建设一流大学的条件支撑力
23.提高财务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教育部内控建设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做好财务制度的立改废释。完善两级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以学部学院为主体的各项事业成本核算和结算体系。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预算经费安排的统筹性与自主性,将所有常规专项打包下拨。加强财务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院系财务秘书“全覆盖”上岗,真正将科研人员从财务报销中解脱出来。(财务处、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处、研究生院、国资处、后勤保障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计处)
24.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深入实施信息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与各项工作的深度融合。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加强学校数据治理体系建设,适时启动公共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信息办)
25.推进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成河口海岸大楼投入使用配套工作,完成理科重点实验室竣工验收工作。推进文化中心一期、文化中心闵行10KV开关站、闵行校区物理楼改造、闵行校区SPF动物中心项目、中山北路校区教育发展大楼、闵行绿色化学与材料大楼、中山北路地下停车场等建设工程。完成中山北路校区研究生食堂、闵行校区学生发展空间基础设施改造、闵行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改造升级及部分楼宇屋面外墙等修缮工程。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基础设施改造、闵行校区图书馆综合节能改造、小教楼电化教学楼修缮、工会大楼修缮、闵行校区教学楼宇屋面防水及外墙维修(二期)、电力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部分公共教室多媒体设备改造等修缮项目。(基建处、后勤保障部)。
26.加强民生保障工作。开通闵行校区往返地铁8号线沈杜公路站班车,优化现有班车运行班次和时间。适应学校国际化办学需要,建设餐点烘焙中心及西餐厅。推进楼宇公共空间文化建设,完成闵行校区教学楼卫生间升级改造。增加校内新能源充电设施设备,完善校园垃圾分类处置体系。成立公房治理办公室(暂名),推进师大一村、二村等的公房环境、安全综合整治。拓展校内外周转房源,拓宽青年教师租房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推进与一流大学人才队伍建设相匹配的子女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后勤保障部、基础教育与终身教育处)
27.完善资产管理机制。修订《华东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办公用房和实验室有偿使用工作。加强学校各类资产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定管理细则。制定《华东师范大学房屋出租出借公开招租办法》,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做好经管学部、河口海岸国家重点实验室、原艺术研究所、法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等单位办学空间调整工作。全力支持校办企业发展,探究企业发展新思路、新路径。进一步做好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推广工作,试行大型仪器绩效考核。完善招投标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节能减排技术运用,推进能源资源指标管理和有偿使用。建设集控中心,优化公共教室管理建设与管理机制。(国资处、后勤保障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资产经营公司)
28.加强文化资源的挖掘利用。深入推进图书馆智慧化转型,强化图书馆文献保障、科研信息与学术交流、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功能。继续加强档案资源的挖掘、研究与传播,推进校史育人,传承学校文脉。加强学术出版工作,推进期刊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出版社、学术期刊在促进学校青年教师成长、提升学校教育引领力、扩大学校学术声誉、增强学校社会服务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启动校庆70周年筹备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学校基本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博物馆建设。(图书馆、档案馆、出版社、学报编辑部、国资处、社科处)
29.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管理问责机制。优化工作体制机制,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加强校园安全监管,重点做好实验室、宿舍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依法整治工作,探索第三方安全监管机制。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基础工作队伍演练和业务培养,开展师生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保卫处、学校办、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部、学生工作部)
注:任务分工排名首位的单位一般为任务牵头单位。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