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函〔2011〕18號)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條件 2017年參加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成績達頂標級的臺灣高中畢業生;就读于在大陸辦學的臺商子弟(女)學校的高中畢業生,參加“學測”考試成績達到前標級。 二、招生專業 申請者可在我校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3個專業作爲專業誌願,招生專業詳見《華東師範大學2017年臺灣地區招生專業目錄》(附錄一)。 三、申請資料 1、申請表 請下載《華東師範大學2017年臺灣地區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附錄二),並按要求進行填寫。 2、《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影印本。 3、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4、個人陳述。 陳述本人的申請理由、愛好特長、學習能力,以及對未來大學生活的計畫和設想、職業理想等等。字數控制在1000字之內,請學生本人手書。 5、臺灣地區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考生成績通知單影印本。 6、體現學生情況的其他資料(僅限高中階段)。 請將以上申請資料按以上顺序左側装订好,於2017年4月30日前郵寄到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幹訓樓419室,郵遞區號:200062)。 四、選拔辦法 1、我校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考生的面試資格。 2、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的面試,面試具體安排見學校郵件通知。面試地點設在華東師範大學中山北路校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 3、我校根據考生的申請材料和面試成績擇優確定錄取名單。 4、我校將確定錄取考生名單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由該辦公室統一辦理所有臺灣學生入學錄取手續。 五、監督與責任追究 1、學校招生監督小組對本次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使整個招生過程做到標準明確、辦法公開、程式規範。 2、接受社會監督。學校設立監督電話,接待來電來訪,全面接受社會監督。 3、監察處監督電話:+86-21-54344651 。 六、本簡章解釋權歸華東師範大學招生辦公室。 七、聯絡方式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號,郵遞區號:200062 電話:+86-21-6223-2212;傳真:+86-21-6260-0294 電子郵件:zsb@ecnu.edu.cn 学校網站:http://www.ecnu.edu.cn 附錄一:《華東師範大學2017年臺灣地區招生專業目錄》 序号 | 招生专业(类) | 备注 | 专业限制 | 1 | 汉语言文学 | | 文理兼收 | 2 | 汉语国际教育 | | 文理兼收 | 3 | 英语 | | 文理兼收 | 4 | 翻译 | | 文理兼收 | 5 | 法语 | | 文理兼收 | 6 | 日语 | | 文理兼收 | 7 | 俄语 | | 文理兼收 | 8 | 金融学类 | 含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3个专业。 | 文理兼收 | 9 | 工商管理类 | 含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与管理6个专业。 | 文理兼收 | 10 | 工商管理(中法创新实验班) | | 文理兼收 | 11 | 公共管理类 | 含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2个专业。 | 文理兼收 | 12 | 新闻传播学类 | 含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3个专业 | 文理兼收 | 13 | 历史学 | | 文理兼收 | 14 | 哲学 | | 文理兼收 | 15 | 政治学类 | 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关系学2个专业。 | 文理兼收 | 16 | 法学 | | 文理兼收 | 17 | 社会学类 | 含社会学、社会工作2个专业 | 文理兼收 | 18 | 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方向) | | 文理兼收 | 19 | 学前教育类 | 含学前教育、艺术教育2个专业 | 文理兼收 | 20 | 特殊教育 | | 文理兼收 | 21 | 教育康复学 | | 文理兼收 | 22 | 心理学类 | 含心理学、应用心理学2个专业 | 只招理科 | 23 | 数学类 | 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 | 只招理科 | 24 | 统计学类 | 含统计学、金融工程、保险学3个专业。 | 只招理科 | 25 | 物理学类 | 含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2个专业 | 只招理科 | 26 | 化学 | | 只招理科 | 27 | 生物科学类 | 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 | 只招理科 | 28 | 地理科学 | | 只招理科 | 29 | 地理信息科学 | | 只招理科 | 30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 文理兼收 | 31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2个专业 | 只招理科 | 32 | 生态学类 | 含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2个专业 | 只招理科 | 33 | 电子信息类 | 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3个专业。 | 只招理科 | 3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只招理科 | 35 | 软件工程 | 第三、四年学费16000元/年。 | 只招理科 | 36 | 教育技术学 | | 只招理科 | 附錄二:《華東師範大學2017年臺灣地區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 華東師範大學2017年臺灣地區學生免試入學申請表 基本情況 姓名(中文) | | 性 別 | | 貼照片 | 姓名(英文) | | 出生日期 | | 身份證號碼 | | 臺胞證號碼 | | 現就讀學校 | | 出 生 地 | | 通 訊 地 址 | | 聯繫電話(含區號) | | 行動電話 | | 電 子 郵 件 | | 傳真號碼 | | 緊急聯絡人及電話 | | | | | | | | | | 專業志願 第一專業(類)志願 | | 第二專業(類)志願 | | 第三專業(類)志願 | | 本人是否願意被錄取到其他專業(類),請在方框內打(√) | □是 □否 | | | | 中學教育情況 就讀中學名稱 | 國家(地區) | 開始時間 | 終止時間 | 受教育程度(例如高中) | | | | | | | | | | | 學測成績 報名序號 | | 準考證號 | | 科 目 | 國文 | 英文 | 數學 | 社會 | 自然 | 備註 | 成績 | | | | | | | 達標情況 | | | | | | | 總級分 | | 標準 | | | 本人聲明 本人謹此聲明在本人申請表中所填報的資料均屬正確及完備,亦同意在需要時提供有關正本;本人授權华东师范大學索取有關本人在高中階段學習情況,綜合表現及考試成績等資料,並授權所在中學提供此類資料。本人明白所填報資料會在資格審查和錄取過程中作參考之用,若填報資料失實,本人的申請和錄取資料將會被取消。 申請人簽名: 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