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地处上海市,是一所多学科综合型研究型大学。 学校现设有3个学部、、24个全日制学院,含有79个本科专业,其中中文、历史学、数学、地理学、心理学、物理学六个专业是国家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5个,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8个。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4,000余名,研究生12,000余 名,外国留学生4,000余名。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200余人,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1,500余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11人。学校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报、学术期刊30余种,图书馆藏书达453万余册。 学校现有中山北路校区和闵行新校区两个校区。中山北路校区占地近1200亩,校舍面积近68万平方米,校园内绿树成荫、享有盛誉的丽娃河流淌其间,学校环境优美,景色宜人,有花园学校之美誉。闵行新校区地处闵行区东川路500号,毗邻上海交通大学和紫竹科学园区,规划用地2200多亩。 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广泛,先后与美国纽约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国巴黎高师集团、日本东京大学等150余所世界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签订了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有相当比例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有机会赴海外学习交流机会,学分互认。我校和纽约大学携手首创中美合作大学-上海纽约大学, 里昂商学院等国外著名大学在我校设立海外校园,学校设有国家汉办所属的国际汉语教师研修基地,在美国、意大利等地建立了9所海外孔子学院。有来自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一百多个国家4000多名留学生在我校学习,很多教师有国外留学经历,数百位国外著名学者受聘为我校名誉、顾问和兼职教授,在这里可以接受与国际接轨的国际化教育。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四十余项社会奖学金或助学金,港澳台学生还可申请国家专门奖学金;学校设有专门勤工助学中心,帮助学生走进社会参与社会实践;学校设立慈善爱心屋,解决困难学生日常生活中的困难。港澳台学生入学后除正常学习生活外,学校还有几十种学生团体,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学校港澳台办公室还会开展外出实践采访了解内地等活动,有效了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了学生综合能力。 一、报考条件 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6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且愿意按照内地高校要求完成相应学制学习。考生所持证件需在有效期之内。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 二、录取最低要求 除“校长推荐计划”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 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 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3、3、2、2”或“3、2、3、2”。 三、录取原则 达到录取最低要求, 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四、费用标准: 香港免试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一般学费每学年5000元左右人民币,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人民币5500元/年,第三四学年16000元/年;住宿费每年公寓1200—1500元,普通宿舍800—1200元。 五、其他事宜: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被我校录取的香港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合格者,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证书。 六、如有教育部、香港、学校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附录:2016年香港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