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0年下半年,我校开展了“献礼建党100周年,青春助力脱贫攻坚”、“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主题社会实践,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实践育人氛围,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延续良好的工作态势,巩固实践成果,结合我校实践育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社会实践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途径的优势,现启动2021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希望各单位积极有效地组织、引导大学生认真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青春逐梦心向党,砥砺奋进新征程
二、总体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迎接建党一百周年和建校七十周年,鼓励全校师生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围绕乡村振兴、四史教育、城市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开展常态化形势政策宣讲、文化宣传、支农支教、科技创新、实地调研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通过引导和组织青年参与主题社会实践,实现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进社会、知国情、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培育实践育人的丰硕成果,着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实践内容
1、“展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实践
在脱贫攻坚全面收官之际,讲好脱贫故事,展示经验成果,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方法和保障。一方面,通过实地调研、资料收集等方式,总结和梳理脱贫攻坚的经验做法、成效成果、先进典型等,突出宣传重点,进一步凝聚起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另一方面,鼓励学生以青春之我投身乡村振兴,开展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三农、青年工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实践活动,从产业、生态、乡风、乡村治理等方面出发,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促进公共服务,提升乡风文明,从而助力乡村振兴。
2、“讲好‘四史’故事,坚定理想信念”主题学习教育实践
将“四史”学习教育融入社会实践,通过开展深入开展观察寻访、研学实践和实证调查等,充分挖掘上海或家乡的红色基因,形成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成果,引导学生深刻认识我们党先进的政治属性、崇高的政治理想、高尚的政治追求、纯洁的政治品质,以史为镜,进一步检视和校准坐标,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3、“扎根中国大地,投身强国伟业”国情民情调研实践
组织全校师生结合学科优势与专业特点,以社会实践为平台,扎根中国大地,广泛开展社会调研活动,投身强国伟业,以发展的眼光去观测社会百相,发挥主人翁精神,深入研究社会话题,了解民众需求,为社会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制度现代化贡献力量。
4、“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治理主题实践
贯彻十一届上海市委九次全会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人民谋幸福、让生活更美好作为鲜明主题,鼓励学生进一步发扬主人翁精神,结合所学专业,积极投身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围绕上海“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努力提升“五个中心”的核心功能等国家战略、社会经济发展重点等人民城市建设重大课题开展具有院系品牌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
5、“迎双庆·建新功”专项实践活动
结合2021年建党100周年和建校70周年,开展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组建各院系党员/党支部专项实践团队,通过寻访、采编、调研、宣讲、策划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明确、意义突出的实践活动,让党旗在中国大地上高高飘扬。组建青年志愿者团队,参与到“迎双庆”主题系列活动中,传承师大优良传统,培养爱校荣校情怀,用青年视角献礼学校七十华诞。
6、“师大情·母校行”专项社会实践活动
在寒假期间回访母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通过宣讲、座谈、咨询等形式帮助学弟学妹们进一步了解我校办学特色、专业设置、校园环境和招生政策等,助力高考,解答他们对于高考、特殊类型招生和志愿填报等的疑问和困惑。该专项活动报名要求详见附件6。
7、“感谢恩师·你我同行”公益活动
“感谢恩师·你我同行”公益活动通过号召大学生常怀感恩之心、常为感恩之行,厚植尊师文化,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优秀品质。该专项活动报名要求详见微信官方服务号“感谢恩师你我同行”。
四、工作要求
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锻炼自我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载体,依托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高度重视,多方协作,认真组织实施。
1、疫情防控,保证安全。
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及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健康安全。原则上减少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社会实践,按照“就近就地”原则进行社会实践。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积极做好特殊情况应对预案,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社会实践开展之前必须签署《华东师范大学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
2、做好组织,抓好落实。
每个团队需明确1-2名专职教师担任带队指导老师,负责团队的组建、运行和安全工作,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将实践效果引向深入。同时加强联络与管理,各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和反馈实践活动开展的进度及安全状况,积极向校团委投递通讯稿和实践材料。
3、整合资源,加大宣传。
建议各单位聚焦特色,整合资源,集中申报1-2个重点项目。紧密联系实践基地,积极沟通,加强合作,掌握社会对大学生实践活动的需求和满意程度,注重经验总结和积累。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与优势,积极借助简报、网络、微信等平台在全校范围内展开广泛宣传,积极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五、操作管理
1、实践活动实行项目化运作,各学部、书院、学院(系)团队或个人独立进行的实践项目都应进行立项,校团委在组织、监督、考核、评定实践活动时均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工作。
2、社会实践项目将采用统一管理的方式。团队须制定明确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将作为团队是否立项的主要依据。立项通过,将给予经费支持。寒假结束,校团委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评选、组织统一答辩。通过答辩,经审核被评为优秀项目的,校团委将给予表彰。
3、所有参加主题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须填报《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安全责任书》(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附件3),并交至学部、书院、学院(系)团委处,由院系团委统一填写《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4)。
4、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12月30日前)
请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院系汇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sjecnu@163.com,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实践部。校团委只接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立项申请,原则上不接收学生自行报名。
(2)项目立项(2021年1月)
校团委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专家初审和答辩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后,在实践项目总经费额度内拨付相应经费。
(3)活动开展(2020年10月-2021年3月)
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已经开展或计划开展的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均在此阶段申报范畴内。各单位根据立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指导学生“就近就地”开展社会实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各单位安排主题社会实践安全工作联系人,保持通信畅通,对每位参与师生的健康、出行安全实行日报制度,厘清人员台账,实践过程中要实现对参与实践学生所在地、身体健康情况、出行情况的精准、动态掌握,确保实践活动“零事故、零感染、零缺憾”。
(4)总结表彰(2021年3月-4月)
各单位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注重收集、挖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详细记载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形成实践成果,提交实践报告(格式参考附件5)。项目总结汇报及表彰时间待下学期开学后将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021-62233162
材料报送邮箱:shsjecnu@163.com
材料报送地点:校团委实践部(中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1/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105) 工作日下午15:30-17:00值班。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doc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安全责任书.doc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书.doc
附件4.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第一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5.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项目报告格式参考.doc
附件6.关于开展2020-2021年寒假“师大情•母校行”学生志愿者招生宣讲团活动的通知.docx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