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华东师范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队伍建设规划(2020-2024年)》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学校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年轻干部“选苗”工作,结合《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校团委挂职、兼职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选拔优秀学生干部担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1-2名)。
二、选拔对象
在籍全日制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
三、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2.大局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
3.学风端正,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学业成绩综合排名靠前;
4.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5.热爱团的工作,有较大发展潜力,在共青团工作或青年工作上有思考、有想法;
6.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在学生群体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
四、岗位职责
1.协管共青团组织工作,统筹管理基层团组织的团务团建工作,结合自身所长提出专题性发展建议,创新团的工作方式方法。
2.协管共青团宣传工作,加强校团委对外宣传的前沿阵地,打造团委宣传的品牌特色。
3.协助专职团干部做好共青团其他各项工作,发挥青年学生的积极作用。
五、兼职期管理
1.兼职期一般为2年。兼职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
2.兼职期间,仍在原单位学习,但需根据岗位职责开展有关工作,并保证每周不少于2天到岗校团委,参与校团委的办公会议等。
3.兼职期内,党团组织关系不变。
六、选拔程序
1.院系级党组织推荐。请各院系级党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人选1-2名(排序),于3月17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tw@admin.ecnu.edu.cn。
2.学校审核。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安排面试考察,研究确定人选。
七、联系人
党委组织部:陈旦锋,54344645
校团委:张静,62233162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
2021年3月4日
附件:2021年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