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到校团委兼职的通知

索取号:1414000-2021-0040发布时间:2021-03-04浏览次数:87

为落实《华东师范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队伍建设规划(2020-2024年)》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学校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年轻干部“选苗”工作,结合《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校团委挂职、兼职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选拔优秀学生干部担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1-2名)。

二、选拔对象

在籍全日制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

三、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2.大局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

3.学风端正,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学业成绩综合排名靠前;

4.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5.热爱团的工作,有较大发展潜力,在共青团工作或青年工作上有思考、有想法

6.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在学生群体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

四、岗位职责

1.协管共青团组织工作,统筹管理基层团组织的团务团建工作,结合自身所长提出专题性发展建议,创新团的工作方式方法。

2.协管共青团宣传工作,加强校团委对外宣传的前沿阵地,打造团委宣传的品牌特色。

3.协助专职团干部做好共青团其他各项工作,发挥青年学生积极作用。

五、兼职期管理

1.兼职期一般为2年。兼职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延长。

2.兼职期间,仍在原单位学习,但需根据岗位职责开展有关工作,并保证每周不少于2天到岗校团委,参与校团委的办公会议等。

3.兼职期内,党团组织关系不变。

六、选拔程序

1.院系级党组织推荐。请各院系级党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人选1-2名(排序),于317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tw@admin.ecnu.edu.cn

2.学校审核。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安排面试考察,研究确定人选。

七、联系人

党委组织部:陈旦锋,54344645

校团委:张静,62233162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

202134

附件:2021年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