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城管执法系统“青苗遴选”计划的通知

索取号:1414000-2021-0055发布时间:2021-05-25浏览次数:87

为进一步拓宽专业化青年人才储备来源,增进高校大学生对城市治理以及执法工作情况了解,根据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青苗遴选”计划,将于近期开展优秀大学生赴城管执法系统实习锻炼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习锻炼对象

学生条件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大二、大三年级学生优先考虑。

(四)符合具体岗位实际要求。

二、实践岗位

本年度推出静安、黄浦、松江等多个区局岗位,供高校学生开展暑期实践锻炼和毕业实习(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

三、  时间安排

1.预报名阶段(2021525--530日)

    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实践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填写《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暑期实习实践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

2.面谈定岗阶段(61--615日)

结合报名学生专业特点和单位人员需求,适时会同有关区局审核简历材料,或者与学生面谈,经双方达成一致,确定学生实践锻炼岗位。考虑邀请部分高校学生观摩系统文化展示活动(610),使学生深入感受职业精神和文化氛围,请高校协助统计观摩人数并组织参加。

3.岗前集中培训(6月下旬)

实习正式开始前,组织学生开展集中培训,帮助实习学生尽快适应机关工作的节奏和要求。

4.实践锻炼阶段(7月上旬至8月下旬)

用人单位根据学生专业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并配备专人带教,帮助储备生融入工作环境,各单位按照要求对实践学生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成考核鉴定意见提供给市局组织人事处;组织实习学生参与“7.15公众开放日”活动,做好宣传服务工作;适时组织座谈交流,加强对学生引导,帮助学生提高实习获得感。

四、相关要求

(一)组织人事处负责学生招募分配工作,开展日常管理、集中活动和相关服务。要求实习学生签订相关保密协议。

(二)暑期实践锻炼一般安排在7月至8月下旬,结合学生情况和用人单位实际进行安排。用人单位进行工作指导和岗位带教,安排工作午餐,有条件的给予适当生活、交通补贴。

(三)实践锻炼结束后,经考核鉴定优秀的大学生纳入青苗遴选计划人才库,鼓励储报考本系统公务员,同等条件下择优录用。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附件2《高校学生报名信息表》,并附个人简历(格式自拟),于2021530日(周日)前发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工作邮箱:shsjecnu@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青苗遴选+院系+姓名”,附件请以“姓名+报名表”及“姓名+简历”命名。经校团委初审后,择优推荐至相关单位。

联系人:张老师021-62233162

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工作邮箱:shsjecnu@163.com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525

 

附件1: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暑期实践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高校学生报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