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院系、项目负责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补偿依托单位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绩效支出是指依托单位为了提高科研工作的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间接费用由依托单位统一管理使用,基金委间接经费按年度拨付,如项目执行期是四年,则间接经费从项目立项的第二年开始,每年到账总额的四分之一。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要求,近期学校将分批次发放基金委已拨付的项目间接经费。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和相关项目负责人至财务资源管理系统核对间接经费到账额是否正确(发放详单见本通知附件)。如有错误或疑问请联系科技处(E-MAIL:ryxu@kj.ecnu.edu.cn;电话: 021-62233171)。 如有间接经费需要外拨的,请项目负责人首先核对外拨总额度是否正确,若无误请携已经签订的合同、《资助项目计划书》至财务处前台办理外拨手续,建议按年度分批次等比例外拨。 科技处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1:第一批发放项目详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