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安全隐患发现征集、应急处置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各位老师、同学: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推动责任单位主动消除隐患,防止隐患升级为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危害,做好安全预警和早期应急处置,现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发现征集和应急处置认定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体师生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和各类聘用人员)

二、隐患发现

1.隐患定义:是指校园公共区域内尚未被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安全管理上的缺陷。

2.征集内容:隐患发现时间、所在地点、现场情况、消除隐患的建议等,并附加图像或视频等佐证材料。

三、应急处置认定

发生安全事故后,在人员抢救、现场处置、次生事故排查等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单位或学校安全管理职责部门认定后,可以颁发应急处置奖。

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安委会秘书处邮箱:anquan@admin.ecnu.edu.cn

 

联系人:高小斐、杨建

办公电话:54342944

 

 

 

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202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