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1212000-2023-0041发布时间:2023-05-30浏览次数:19


各单位:

根据本市防灾减灾工作要求,结合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我校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统筹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工作关系到学校安全稳定,关系到每位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切身利益。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提高工作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1.由学校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全校相关工作。

2.学校制订2023年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工作任务分工(附件1),各责任单位要守土有责,落实上级部门及学校下达的相关工作任务。

3.各单位消防安全签约责任人即为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工作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工作,并成立本单位工作小组。汛期、台风和灾害天气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4.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宣传主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大防汛防台及防灾减灾隐患排查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持续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二、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抢险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工作

1.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业务类型、工作特点、地理位置及过往经验,对于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低温、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极端天气情况,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2.学校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仓库,在物资上作好充分准备。

3.成立一支由多工种组成抢修队伍,随时听候调遣,应付突发事件。

三、组织隐患排查,全面开展整改与治理工作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责任区域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安全检查各项检查要做到“六个不放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落实、具体到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持续跟踪,直到整改完毕。

() 对应主要极端天气的安全隐患排查

1.暴雨内涝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地下空间等积水危险区域以及地势低洼,排水不畅,降雨过程常积水,常需抢排积水,积水现状未改善或未改造,历史上出现过暴雨内涝灾情的区域等。

2.雷电灾害风险排查:重点排查教学楼防雷设施和强弱电雷电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户外显示屏接地情况,年度防雷装置检测情况。

3.大风灾害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内建筑工地高空施工机械及脚手架,施工工人安全管理:校内各建筑物店招店牌、花架,非规范空调外机等楼体附着物,以及遮雨棚,玻璃幕墙,大型树木户外宣传栏等易受大风影响的物体的安全管理。

4.暴风雨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学校架空线,包括弱电线,临时搭建物,危棚简屋,户外楼梯等易受暴风雨影响的物体。

5.高温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实验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物品存储情况,以及对于校内教职工、学生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6.低温风险排查:重点排查校园绿化的保护措施,校内道路操场防滑措施,户外自来水管、公共设施设备、通风管道系统及消防设备系统的防冻情况等。

(二)校内主要风险区域安全隐患排查

1.加强对建筑工地管理

基建处、后勤保障部及其他有基建、修建任务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施工泥浆不准排入下水道,下水道要及时疏通和清扫。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对脚手架、吊车等进行加固,对施工用电进行安全检查。预警级别达到标准,应该及时停工,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2.加强教室、实验室、宿舍、地下室、危险品仓库的管理

1)各单位应落实安全责任人,负责在下班时切断电源、煤气等,防止隐患。

2)各单位在下班时,特别在台风期间,要关好门窗,防止门窗玻璃损坏伤人。

3各单位要检查和加固窗外的空调等悬挂物,防止高空悬挂物和花盆掉落伤人。

4)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实验室及危险品仓库进行防涝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5)全校开展重点部位安全检查,注重检查各类地下空间的防雨水倒灌、渗水和防触电等,提前落实有关预防措施。

3.加强对公共设施安全检查

(1)对污水管道、大楼平顶明沟、落水管进行彻底疏通。

(2)对各校区内生活水泵房、变电站进行检修。

(3)对家属区水泵房、变电所进行检修。

(4)对食堂及锅炉房进行安全检查。

(5)对丽娃河、樱桃河水位进行监测,并根据水位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6)校内及周边建筑物上设有户外广告,应对广告牌进行加固,清理检查年久失修、弃置不用的广告牌、墙面标志等设施。户外电子屏幕的责任单位应该对电子屏幕用电安全及设备可靠性进行安全检查。

(7)保卫处负责对全校的消防安全设施、避雷设施等进行检查。

(8)各责任部门按工作范围对室外电视天线、路灯、空调室外机组、玻璃、树木等室外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防止事故发生。

(9)灾害天气期间要加强对锅炉房、配电间、机房等设施设备以及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处的实时监控,防止发生恶性事故。

四、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技能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特点,利用好微博、微信等各类新媒体及校园广播、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形式,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相关内容的宣传,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2.主要责任单位应有序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和技能培训、技能练兵等活动,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3.要重视预警预报的接收和信息的处置工作,对台风、暴雨、高潮位等预警情况要有响应措施,及时提醒在校师生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主动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

五、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沟通

1.本市如发布台风、暴雨、高潮位等预警警报,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工作预案要求,及时到岗值班。做到反应及时,处置有力,救助有序,把可能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汛期应及时关注有关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确保通讯联系畅通,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本单位防御工作有关信息。

六、工作情况报送要求

后勤保障部、校内物业自管的单位、易受极端天气影响或者过往遭受过损失的单位,务必于626日前将本单位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以及安全隐患自查表(附件2),以邮件形式报送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工作办公室,其他各单位请更新预案并留存备查。学校将组织力量对重点部门和重点设施进行工作检查。

邮箱:zoffice@hqbzb.ecnu.edu.cn联系人:许盛军;联系电话;62230825

七、学校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工作联系方式

1.学校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工作办公室负责人:董镕;联系电话: 54342792;手机:13585978547

2.闵行校区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应急联系方式:

校园环境管理中心:54345347(白天)

水电报修:5434532424小时)

校医院值班电话:54341538(白天)

3.普陀校区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应急联系方式:

修建装潢服务中心:6223271924小时)

6223233924小时动力)

校园环境管理中心:62232259(白天)

校医院值班电话:  62232375(白天)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工作任务分工.doc

附件2.2023年气象灾害防御暨防汛防台安全隐患自查表.doc




华 东 师 范 大 学

2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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