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23年度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1414000-2023-0158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三力一度两保证”工作格局,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全面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新时代基层团建高质量发展,根据团市委的相关通知,我校现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工作的推报。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选树条件

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采用基层择优推荐和分组互访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旨在发现一批在团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中有具体行动、有明显成效、有特色亮点,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团组织,并培育一批认真履职、担当作为,在选树过程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团组织负责人。

(一)基层团组织选树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团十九大工作部署,引领团员青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团员教育管理经常。“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智慧团建”维护及时,“青年大学习”完成情况较好,青年中心等阵地作用切实发挥。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组织育人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毕业求职、创新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老人赡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中心任务,聚焦上海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在推进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产业发展等工作中挺膺担当。在“急难险重新”工作中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在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进程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党组织、青年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规范建设好。团组织稳定性较强,近5年获得过处级或相当于处级单位的荣誉。推荐的基层团(工)委原则上其下属各团(总)支部需按要求开展“对标定级”,且无不予定级的情况。推荐的团(总)支部原则上需在上一年度“对标定级”工作中获得4星级及以上。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团组织可以酌情予以推荐。

获得20182019年度“上海市五四红旗团组织”相应荣誉的集体以及在2020年以来历届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活动中被通报表扬的团组织不再推荐。原则上各高校团委一般不参与典型选树。

(二)团组织负责人选树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至35周岁(即198951日—2010430日之间出生)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对党忠诚、心系青年、担当实干、廉洁自律,展现出新时代团干部的好样子。

3.应在被推荐基层团组织中担任主要负责人累计一年以上,并将在本年度典型选树工作中发挥牵头抓总和带动示范作用。

(三)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被推荐参加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工作:

1.近两年以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两年以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3.近两年以内单位或者单位主要负责人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4.近两年以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7.团组织或团组织负责人存在其他与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相称的情况。

二、工作流程

由符合推荐条件的基层团组织或团组织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2023年度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工作推荐表(附件1-3,需同时上交可编辑版本及盖章扫描PDF)、团建创新案例(附件5),同时汇总整理相关荣誉证明材料。请各基层团组织或团组织负责人将上述材料汇总进文件夹,并以“基层团组织/团组织负责人名称+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推报”命名。

请各单位参照本通知,择优推荐产生不超过2基层团组织及1名团组织负责人,并于910日(星期日)1700前,将本单位2023年度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工作推荐汇总表》(附件4,需同时上交可编辑版本及盖章扫描PDF版)及推报团组织或团组织负责人的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twzzb@mail.ecnu.edu.cn,压缩文件以“院系+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推报”命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工作,将其作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推动基层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党组织的指导和支持,加强对典型选树工作的整体谋划,为此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严格标准,择优推荐。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选树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严格把关,重点推荐在实施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以及推动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方面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亮点突出的基层团组织。

(三)注重总结,务求实效。要以参与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工作为契机,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团组织在班子建设、团员管理、组织运行、作用发挥、机制保障、青年参与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本单位基层团的工作整体提升,持续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

 

联系人:张老师 54342654 62233162

联系邮箱:twzzb@mail.ecnu.edu.cn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96

附件1 2023年度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工作团(工)委推荐表.xlsx

附件2 2023年度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工作团(总)支部推荐表.xlsx

附件3 2023年度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工作团组织负责人推荐表.xlsx

附件4 2023年度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工作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5 2023年度典型选树团建创新案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