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海外出版发表项目申报通知

索取号:0404001-2023-0059发布时间:2023-05-18浏览次数:10

各院系、有关教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增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传播的亲和力和实效性,让中国话语在国际社会“听得见、叫得响、传得远”,扩大国际学术话语权和影响力提升研究国际化水平。现启动2023年度海外出版发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外出版发表(论文类)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海外出版发表(论文类)项目目标为发表高水平国际学术论文。

2.海外出版发表(论文类)项目面向全校文科教师,支持40岁以下青年教师;论文类项目原则上应有国(境)外合作研究者。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国际合作能力。

3.已获得学校其他国际合作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申报。在研的校内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不包括青年高层次引进人才项目)负责人,不在资助范围内。

4.曾承担过海外出版发表(论文类)项目(含2020年之前的海外发文项目),或已发表过SSCIA&HCI论文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5.海外出版发表(论文类)项目结项条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以本项目为唯一基金标注,以华东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SSCIA&HCI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1篇。

6.确定承担海外出版发表(论文类)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与学校签订立项协议书,确定项目研究目标、完成时间和资助经费等。


、海外出版发表(外译类)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海外出版发表外译类项目目标为翻译出版重要学术专著外文版。

2.海外出版发表项目面向全校文科教师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国际合作能力

3.已获得学校其他国际合作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申报。在研的校内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不包括青年高层次引进人才项目)负责人,不在资助范围内。

4.报外译类项目者提交已出版的本人的(或者本校知名学者的)中文版学术专著,以及海外出版意向。

5.海外出版发表外译类项目结项条件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学术专著翻译(完整书稿),并与国际知名出版社正式签订出版合同。

6.确定承担海外出版发表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与学校签订立项协议书,确定项目研究目标、完成时间和资助经费等。

 

三、注意事项:

1.海外出版发表项目面向全校相关学科教师。全职博士后或专职科研人员在聘期内能完成项目研究者也可以申报。各类申报选题应立足世界学术前沿、立足中华文明传承、立足人类发展进步,厚植学术情怀,深入研究当代中国和人类命运重大问题,奋力推动理论创新。

2.每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正在承担学校原繁荣计划项目尚未结项者或结项记录不良者不能申报。

3.为加强科研育人,所有申请资助项目原则上必须有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参与。

4.项目批准后负责人须与学校签订项目合同。合同期内调离学校且尚未结项的应退回结余经费。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将追回所拨全部经费。

5.不能以已立项的其他课题中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项目。受本项目立项资助后,不能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其他校内课题。

6.以上项目细则见文件《关于印发《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海外出版发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人文社科[2021]6号)。

 

本次申报由各院系统一负责申报。申报人应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纸质版和附件材料纸质版仅需一份)提交本院系科研秘书处。经院系审核签章后在202365日前统一将本院系申报材料以及海外出版发表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报送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海外出版发表项目负责人:王烨,吴文钰。

咨询电话:62232631,电子邮箱:wangye@admin.ecnu.edu.cn

 

 

附件下载:

2023年海外出版发表项目(论文类)申请书.doc

2023年海外出版发表项目(外译类)申请书.doc

海外出版发表项目申报一览表.xlsx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