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阶段主题社会实践的通知

索取号:1414000-2023-0191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结合我校实践育人工作实际,现启动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阶段主题社会实践。希望各单位积极有效地引导并组织学生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实践时间

20235—9

三、实践内容

(一)“学习二十大,奋进新征程”主题社会实践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主线,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感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学习领悟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安伟蓝图,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的关心关怀,学习党领导中国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二)“深入社会一线,助推经济发展”主题社会实践

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聚焦强化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功能,优化城市的产业结构、业态结构、动力结构,优化空间布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三)“科技赋能发展,创新决胜未来”主题社会实践

重点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面深入推进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提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竞争力,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加快建设数字智慧城市、安全韧性城市、绿色低碳城市和健康活力城市,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营造开放协同的创新空间、构建城市科学文化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四)“扎根中国大地,助力乡村振兴”主题社会实践

重点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结合上海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实践,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聚焦基层探索创新,动员鼓励大学生投身乡村振兴,在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发展生态低碳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等领域,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五)“新业态,新就业”主题社会实践

重点围绕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行业发展,和伴随着互联网技术进步与大众消费升级出现的去雇主化、平台化的新就业形态,关注新业态新就业领域创新型企业培育、品牌网络营销、数据资源共享开放、青年思想引领、青年人才培养、大学生就业择业、校企合作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六)“长三角一体化”主题社会实践

重点围绕推动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的绿色一体化发展,结合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在关注如何加强规划对接、强化战略协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生态屏障、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共建共享民生工程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七)“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主题社会实践

重点围绕推进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围绕五个中心功能全面升级,聚焦全球高层次人才引进,营商环境优化,全球资金技术、数据汇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激发,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弘扬城市精神品格,助力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以及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八)“城市空间新格局”主题社会实践

围绕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加快形成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的空间新格局,打造中心城区现代、宜居、安全的生产生活空间,发挥对内对外开放两个扇面枢纽作用,推进五个新城建设,以及宝山、金山南北转型发展,关注深化智慧交通发展、产城融合、高能级的综合服务、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创新型企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九)“一江一河”主题社会实践

重点围绕《黄浦江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苏州河沿岸地区建设规划(2018—2035)》,聚焦一江一河历史文脉传承、生态治理改善、城市风貌变迁、功能品质提升等,在深入宣传黄浦江、苏州河历史文化风貌,大力宣传人民城市的理念和温度,普及和践行江河保护的知识和理念等方面,开展相关社会服务和社会调查。

(十)院系级品牌项目创建主题实践

各单位结合各自学科特点与专业优势,结合学校发展远景目标,把握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持续打造具有传承性和发展性的、服务国家战略的院系级社会实践品牌项目,鼓励将学术科研投入社会服务。

(十“实践感悟新时代,挺膺担当新征程”红色专项活动

各学院围绕党的二十大做出的战略部署,结合对新时代以来国家发展成就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形成有真情实感的心得体会、有理论深度的调研报告、感染力强的视频作品等实践成果支持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感受党的红色精神伟力。着重用好新时代伟大成就、伟大变革的鲜活思想引领教材,引导青年通过返回家乡看变化、重走故地看新颜、深入乡村看振兴、走进一线看发展,从而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具体通知请查看附件4

四、工作要求

社会实践是大学生锻炼自我、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这一有效载体,依托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高度重视,多方协作,认真组织实施。

(一)把握正确导向。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将之作为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在实践中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思想内涵、价值取向,坚持平实务实、精准精确、高质高效,引导青少年坚定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每个团队需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结合学科发展,围绕上述主题,增强实践项目的学术性,明确12名专职教师担任带队指导老师,负责团队的组建、运行和安全工作,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将实践成果引向深入。同时加强联络与管理,各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掌握和反馈实践活动开展的进度及安全状况,积极向校团委投递通讯稿和实践材料。

(三)突出工作特色。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大力整合资源,结合特色、发挥优势、丰富内容、务实推动,不断总结提炼出实践育人工作中的突出成效和亮点要结合落实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推动社会实践内涵、领域不断深化,鼓励团队持续往基层一线走,推动区校多领域联动和成果转化。

(四)守牢安全底线。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要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安全保障和过程管理,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要做好安全预案,强化指导教师安全责任,动态调整工作部署。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进行请示报告。

五、操作管理

社会实践活动实行项目化运作统一管理各学部、书院、学院(系)团队或个人独立进行的实践项目都应进行立项,校团委在组织、评定、考核、监督实践活动时均以项目为单位开展工作。团队须制定明确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将作为团队是否立项的主要依据。社会实践项目结项时,校团委将对所有立项项目进行评选,组织统一答辩并评选优秀项目,给予表彰。

所有参加主题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须填报《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个人安全责任书》(附件2),交至学部、书院、学院(系)团委处,由院系级团委统一填写《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时间安排如下。

(一)项目申报(2023612日前)

请各单位于20221612日前,将申报材料及院系汇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sjecnu@163.com。校团委只接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立项申请,原则上不接收学生自行报名。

(二)活动开展(20235月—9月)

20235月至20239月期间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的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均在此申报范畴内。各单位根据立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安排社会实践安全工作联系人,保持通信畅通,实践过程中要实现对参与实践学生所在地、健康情况、出行情况的精准、动态掌握,确保实践活动安全性。

(三)项目提交与总结(20239月)

各单位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注重收集、挖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详细记载活动情况,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形成实践成果。项目总结时须提交实践报告实践视频等成果。调研报告应既有事实叙述,也有观点论述,符合真实性和论理性的特征要求(格式参考附件5);成果视频时长在5分钟左右,应展示实践过程的收获,鼓励形成有温度、易传播的微视频,致力于能使同龄人引起共鸣、共同成长。项目总结及表彰具体事宜待下学期开学后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老师

材料报送邮箱:shsjecnu@163.com

 


 

 

共青团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516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登记表.doc

附件2.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团队_个人安全责任书.doc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阶段主题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4.关于举办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活动校内预选赛的通知.docx

附件5.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实践项目报告格式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