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内评优、表彰是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综合素质,增强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途径。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体现典型的表率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项目
1、优秀团员
2、优秀团干部
3、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以《团章》规范自己的言行,热爱共青团,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有远大的理想与抱负,积极进取,立志成才;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开拓创新,成绩优良,在团员中起到表率作用。
3、热爱生活,热爱劳动,自强自立;团结同志,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积极参加校园文明建设,在团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团员”评选标准,在团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2、热爱共青团工作,熟悉团的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团的岗位上务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富有奉献精神。
3、密切联系群众,在团员青年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
4、组织的团日活动曾获得以下一项荣誉以上(含一项)的团干部可优先考虑。获得荣誉包括:“精品团日活动”、校团日活动“风采奖”、“一团一品”示范团支部称号、“研究生团支部成长计划”示范团支部称号。
(三)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好。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定期召开团员大会,通报和协商团的工作;加强团籍管理,按时收缴团费;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健全,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认真做好“推优”工作,支部中学生党员占一定比例。
2、政治思想工作好。组织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党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团员青年积极追求进步,努力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
3、团结青年学习好。关心团员青年的正当权益,及时向上级党团组织反映团员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积极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方法研讨等教育活动,加强学风建设;积极开展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活动,促进团员青年综合素质的提高。
4、组织的团日活动曾获得以下一项荣誉以上(含一项)的团支部可优先考虑。获得荣誉包括:“精品团日活动”、校团日活动“风采奖”、“一团一品”示范团支部称号、“研究生团支部成长计划”示范团支部称号。
三、评定方法、时间安排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为团员总数的百分之一,优秀团干部评选比例为团员总数的百分之零点五,先进团支部全校共评选20个左右。
2、开展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的学年第二学期初,各院系成立由党委(总支)副书记、团委书记、辅导员共同组成的“评优”评审小组。在全体团员年底民主评议工作的基础上,按评定条件,由团委、辅导员、团支部委员、团员代表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人进行提名并在团支部会议上经本支部成员民主投票产生正式推荐名单,整理材料上报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经集体讨论后,确定初步名单,上报学校团委审核。经校团委审核后,由各院(系)公示三天,确认无异议后由校团委发文进行表彰。
3、先进团支部的评选需提出书面申请,经该支部所在上级党团组织讨论和审核后,上报学校团委。校团委组成评定小组评选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公示三天,确认无异议后由校团委发文进行表彰。
4、新生不参加评比活动。
四、奖励方法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由学校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先进团支部由学校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登记表存入所在院系档案。
3、张榜公布名单,汇编荣誉册,召开全校表彰大会。
五、其他
本办法归校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