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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招生简章

索取号:1111000-2018-0002发布时间:2025-12-19浏览次数:12901

申请条件

1、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持有效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2、申请人为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者或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者,需符合教育部教外函〔2020〕12号文件要求。

3、申请英语(国际学生方向)、国际汉语文化学院专业及设计学院专业须通过HSK-4级180分以上,其他专业须通过HSK-5级180分以上HSK等级要求详见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申请英文授课专业的非英语母语申请者需提供雅思(IELTS)6.0、托福(TOEFL)85分或剑桥英语(Cambridge English)B2以上证书。

4、持有来华留学本科生学业水平测试(CSCA考试)成绩证明(不同专业要求参加的CSCA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5、未满18周岁申请者需提供监护人保证书。若申请者父母不在中国境内,需要由父母委托在中国境内常住人士作为监护人。

申请材料

1、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

请登陆在线申请系统(http://lxsapply.ecnu.edu.cn)在线填写并支付申请费800元

2、高中毕业证书

*原件扫描件,非中英文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提供预计毕业证明(预计取得毕业证明的时间应早于当年8月31日),注册报到时须补交毕业证书。

3、高中完整成绩单

非中英文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4、语言水平证明

中文授课:有效期(2年)内的HSK证书(HSK等级要求详见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英文授课:雅思(IELTS)6.0、托福(TOEFL)85分或剑桥英语(Cambridge English)B2以上证书。

*免交英语水平证明的情况:

(1)英语为母语或官方语言

(2)其他同等英语水平证明(须经我校审核认可)

5、来华留学本科生学业水平测试(CSCA考试)成绩证明(具体考试报名信息请查看CSCA官方网站:www.csca.cn)

*不同专业要求参加的CSCA考试科目要求详见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6、自荐信 500-800字(申请中文授课项目须用中文书写,申请英文授课项目须用英文书写)

7、护照复印件(包括个人信息页与所有中国签证页)

8未满18周岁申请者需提供监护人保证书

 

申请人为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者或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补充材料:

1)近四年(截至当年4月30日)出入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出入境签章页面

2)出入境信息表及承诺书(模板可在官网http://lxs.ecnu.edu.cn资料下载中下载)

 

奖学金申请补充材料

1、有效期(六个月)内的体检报告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需提供血液检查的详细报告,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

2、有效期(六个月)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非中英文的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在中国境内的申请者可前往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专业学院申请补充材料

*美术学院申请者须提供近期作品原件;音乐学院申请者须提供近期演奏视频或表演视频

 

注:

1、学校仅对申请人身份资格进行材料预审。在入学前或入学后各阶段,学生如未通过使领馆或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国籍或资格审核,或未取得合规签证,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将被取消。

2、有效申请以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申请系统提交完整、有效材料为准,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不接受邮件、微信等其他形式提交的材料)。无论申请人是否被录取,申请材料及申请费均不予退还。

3、每条申请仅可填报一个志愿专业;如未被录取,可在申请截止前重新提交第二条申请,并重新缴纳申请费。

 

申请录取流程

1、在线申请

登录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系统 http://lxsapply.ecnu.edu.cn/,注册并填写申请,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在线支付申请费800元,请注意无论是否被录取,申请费一旦支付成功将不予退还。未支付申请费者申请无效。

在同一申请阶段,申请人仅可申请一个专业。如未被录取,可在申请期内重新申请其他专业,并需再次缴纳申请费。

* 如申请奖学金项目,可能需要同时在相关奖学金申请网站提交申请,具体信息请参考奖学金申请指南。

2、审核

学校将根据招生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将由专业院系进行审核,必要时将安排面试。学校将依据初审及专业院系审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被我校预录取后,须进一步等待奖学金评审结果的通知。

3、录取与入学

被正式录取的学生须自行登录指定网站下载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确认表》(JW201/JW202)并自行打印。学校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录取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注册,报到时将核验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等。2026年9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 在线跟踪申请状态:请关注邮箱或登录你在华东师范大学申请网站上注册的账号查询申请进度和状态。请确保你的邮箱地址正确并定期查看邮件,否则可能会错过重要信息(如面试通知等)。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在申请前充分了解申请流程及相关要求,按规定完成全部报名程序,并确保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完整、合格的申请材料。申请人须及时关注我校相关通知,定期查看邮件。因未按要求操作或个人疏忽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学校将不予受理以下申请:

1)申请材料不全或未支付申请费。

2)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未通过申请系统提交的申请材料。

3、申请过程中,我校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申请材料的书面版原件或者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文件供进一步查验。

4、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录取或学习资格:

1)申请人国籍的最终认定以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结论为准。如在申请、录取或入学后被认定为中国国籍,学校将取消其申请、录取或学籍资格。

2)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3)申请人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4)学生不可同时在两所学校注册学籍(联合培养学位项目除外),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籍。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lxs@ecnu.edu.cn

电话:+86-21-62232013 / +86-21-62238353

地址:中国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格致楼(原物理楼)2楼服务大厅

邮编:200062

微信公众号:ecnugec